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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不誠實使用電腦 可循非禮調查長青網文章

2017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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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1月25日 06:35
2017年01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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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安康復中心有員工涉嫌在未經同意下在院舍內拍攝院友。據了解,警方除了列作「不誠實使用電腦」,亦會循非禮等方向調查。大律師黃瑞紅則認為,另一切合情况的是《性別歧視條例》內的性騷擾行為,性騷擾雖不屬刑事罪行,但如投訴確立,設有賠償及道歉等機制。


法政匯思大律師黃瑞紅表示,拍攝及發布短片者有可能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她指若院友不知悉被拍攝,拍片者已屬「不誠實」;至於教唆他人非禮則較難入罪,因非禮案需要證明有一定身體接觸,犯事者會令受害人產生受驚情緒,但短片中未見相關情况。


大律師指倘屬性騷擾 有賠償機制

黃瑞紅表示,現行針對不同種類的猥褻侵犯行為,如涉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及兒童的罪行定義較窄,未能全面涵蓋上述個案,暫時最切合情况的是性騷擾。她說,性騷擾不是刑事罪行,若投訴確立,不會有懲處,但設有賠償及道歉等機制。她強調,性騷擾除了可以針對個人行為之外,亦可針對干犯相關行為的機構,但現行機制須由當事人或其家屬向平機會投訴,才能成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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