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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能申復牌 證監要李河君還錢 開3條件 撤李及4獨董資格兼交詳細財務文件長青網文章

2017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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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1月24日 06:35
2017年01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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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被稱為「香港泡沫股」的漢能薄膜發電(0566),復牌終現曙光。證監會昨日列出三大復牌條件,包括取消前主席李河君及4名現任獨董的董事資格、母公司向漢能償清未付帳款及漢能要交出一份完整的財務文件。市場人士均認為復牌條件過分簡單,但亦有分析相信,證監要漢能交出完整財務資料,可能是為了增加調查漢能的資料,復牌之路未必平坦。


明報記者 廖毅然

憑着投資者對母公司漢能控股的憧憬,漢能從「蚊型股」炒上市值近3000億元的巨企,李河君一度在富豪榜中登頂。然而,泡沫在2015年5月爆破,漢能股價單日大跌47%後停牌,其後證監會罕有地主動透露正調查漢能,至今漢能已停牌逾一年半。


至去年中母公司欠漢能30億

證監會昨日發公告稱,向原訟法庭尋求對李河君及4名現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趙嵐、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靜作出取消資格令,即要求取消他們擔任董事的資格,或飭令他們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最長為期15年。證監會表示,漢能自2010年以來與母公司進行多宗重大關連交易,但這5名董事沒有就此業務模式作出質疑,亦沒有適當評估關連方的財務狀况及相關應收款項的可回收性,沒有採取恰當措施以追討該等應收款項。證監會認為他們把關連方的利益置於漢能的利益上。漢能昨晚發通告指,李河君及4名獨立非執董沒打算就此事抗辯。


證監會同時尋求法庭頒令,要求李河君促使母公司漢能控股向上市公司支付結欠的應收款項,並要求李河君簽立一份保證付款的擔保。據漢能去年的公告,截至2016年6月底,母公司尚欠漢能之逾期貿易應收帳,連同罰息接近30億元。


譚紹興:沒有入罪證據 雷聲大雨點小

基於上述行動,證監會向漢能開出三大復牌條件,首先是該5名董事不就上述法律程序提出抗辯;第二是李河君不就簽立擔保提出抗辯;第三是漢能要刊登一份披露文件,當中須提供公司的活動、業務、資產負債、財務表現及前景的詳細資料。


香港投資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證監會的復牌條件相當寬鬆,例如要交代財務資料是很基本的事情,李河君是大股東,本身亦不一定要做董事參與業務。他認為證監會始終未能查出能入罪的證據,以致現在變得「雷聲大雨點小」。


要求詳細披露資料「最辣」 料復牌機會微

不過,對上市審批有認識的消息人士稱,是次證監會要求漢能詳細披露資料令證監會釋除疑慮,這復牌條件「很辣」。由於證監會列明,證監會董事局再就漢能提供的文件考慮其復牌要求,意味當局在漢能詳細披露的內容方面,增加了進一步尋找更多問題,並且要求漢能解釋。由於要回應證監會查詢需時,因此依目前情况看,預期漢能能夠滿足到復牌的條件機會很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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