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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7歲李先生在2014年離開服務了6年的運輸公司,由司機變為在環保回收公司任雜工。以他當時月薪1.3萬元計算,長期服務金約5.2萬,強積金僱主供款約4.7萬,僱主供款部分於離職時全被冲掉。他表示,自己的收入用作養活一家四口,未有餘錢儲蓄,只能靠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形容「對冲」令強積金喪失退休保障功能,只是「強迫我儲蓄」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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