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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車禍黨涉騙社署210萬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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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23日 05:59
2010年11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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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聯同社署偵破「假車禍」行騙事件,揭發有集團於兩年內「導演」多宗輕微車禍,之後訛稱受傷,從中騙取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造成210萬元公帑損失,其中一宗「假受傷」個案獲發逾5萬元援助金。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前日起連續兩日搜捕集團成員,拘捕48名男女,包括5名主腦。

意外傷亡援助毋須考慮責任

社署發言人指出,會繼續透過嚴謹覆核機制打擊違法行為,確保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不會被濫用,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會跟進可疑個案,轉交警方調查個案逐年增加;由2007/08及08/09年度的11宗及15宗,飈升至09/10年度的79宗。

社署資料顯示,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旨在為車禍死傷者或其受養人迅速提供經濟援助,計劃毋須考慮申請人經濟狀况或車禍責任,援助金按受害人傷亡情况支付。申請資格包括車禍後必須報案;受害人在意外時在香港合法居留;申請須在車禍後6個月內提出;受害人必須留醫或獲批病假最少3天。

全數均涉撞壆撞樹輕傷

警方表示,年初聯同社署調查數宗性質類似的交通意外案件,懷疑有人詐騙公帑,深入調查後揭發有人提交虛假資料騙取援助金。據了解,涉及詐騙援助金的「車禍」共25宗,發生於2008年中至今年9月,全部都發生在新界區偏僻地點或郊區道路,只涉及一輛私家車撞向路邊石壆或大樹等,車輛損毁均輕微,涉及意外司機或乘客均報稱不同程度的扭傷。

大部分涉案傷者事後獲發病假紙,並向社署申領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獲批援助金由3500元至5.3萬元不等,涉及公帑共210萬元。

拘48人 可判監14年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3隊探員前日及昨日展開「藍天行動」,搜查港九新界多處地點,拘捕44男4女(16至54歲),各人分別涉及詐騙和串謀詐騙,當中5人為主腦,涉嫌串謀詐騙和安排他人騙取援助金,一干人等正被扣留問話。警方發言人表示,「詐騙」及「串謀詐騙」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2009年2月,男子池志康報稱在大埔遭車禍,向社署申請援助金,交出公司信作證明,聲稱在某工程公司任裝修工人,其後一名自稱是該公司的經理致電社署確認被告傷後缺勤,社署批出6.11萬元,後來發現池某從未受僱於該公司,池某今年2月被判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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