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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姑娘追討三鑽戒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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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23日 05:59
2010年11月23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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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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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正與何東舜銘辦理離婚手續的陳復生,今年5月遭奶奶十姑娘何婉琪及其滿威利基金會入稟高院,追討3枚各重逾10卡、估計總值逾3000萬元的巨型鑽戒。昨日高院聆案官下令陳復生須交還其中兩枚予十姑娘,十姑娘昨日回應判決稱感到開心及感恩。

十姑娘昨透過公關表示,由於案件仍然於司法程序中,故此不作評論,但她與其滿威利基金會,均感到感恩及開心,亦感激法庭的判決。

十姑娘﹕感恩開心

49歲的陳復生曾稱,3鑽戒是家姑何婉琪於英國名店Graff購買的,每枚逾10卡,屬D color,打算送給女兒及媳婦作禮物。其大律師昨日指出,今次提及的其中兩枚梨形及橢圓形鑽戒,由陳復生代另兩人Josephine Yee(譯音)及十姑娘長女麥慧貞託管。

大律師續稱,陳復生不否認兩戒指主人為何婉琪,只是對十姑娘今年3月簽契約把鑽戒轉到滿威利基金名下感到質疑,因此懷疑十姑娘的精神狀况及契約上簽名的真偽,故遲遲未有交出鑽戒。大律師指陳復生對兩鑽戒的態度中立,若聆案官認為應交還十姑娘,他們並不反對。

聆案官鄺卓宏指出,陳復生在沒有任何理據下提出以上質疑,因此接納十姑娘的申請,直接判兩鑽戒應交還十姑娘。至於案中陳復生指是十姑娘送她的橄欖形鑽戒,就留待日後審理再作定奪。

橄欖形鑽戒 日後審理定奪

不過聆案官批評陳復生雖然口口聲聲表示中立,但由案件展開後一直拒絕交還鑽戒,她提出的質疑又未有去信十姑娘的律師以作澄清,反而以敵對態度抗辯,對各項程序加以挑戰,至昨日才稱不反對交回兩鑽戒,因此判她須支付十姑娘一方7萬元訟費。

【入稟編號:HCA6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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