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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請問以下兩人,誰是香港樓市的炒家?誰是用家?
個案一:甲以6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與家人同住;入住3個月後,以800萬元放出單位。
個案二:乙是內地人,以600萬元購入一單位,再把單位租出;10年後,以2000萬元放出單位。
如今中港矛盾情緒熾熱,不少人一聽到乙是「內地人」,並在香港買樓,自不然冒火三丈,大罵「內地人炒香港樓」。
不過,如果把「內地人」的身分抹去,討論則會變得頗為有趣。驟眼看來,甲與家人同住,乙則是把單位租出去,甲應是用家,而乙則是炒家。然而再看持貨時期,甲在購入單位後3個月便把單位易手,乙則持貨長達10年。如果你不知道他們如何使用單位,則有可能把甲當作是「短炒」的投機分子,而乙則是「長揸」的投資者。至少,在政府的額外印花稅政策下,買樓後的持貨時間,便是用以區分炒家和用家的主要標準:持貨時間愈短,便愈大機會繳交額外印花稅。
為何產生區分用家炒家刻板印象?
問題是,我們的社會是如何及為何會產生一套區分用家和炒家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用家,會被社會同情和諒解,並要求政府照顧其住屋需要;炒家,則會被輿論批判為社會風險的來源,其負面的道德印象甚至可以成為政府訂定政策的依據。用家和炒家的道德含義強烈,而且可能產生政策效果,但其定義則可塑性甚大。一個「短炒」的投機人士,如果跟家人同住於所炒賣的樓房,則可以自辯為用家;一個買樓或租住的住客,亦可以因為其「非香港人」的身分,而遭受輿論責難為「炒貴香港樓」。
用家及炒家的社會符號,反映了社會風險道德化的學術議題。科技及人類文明的發展,原本是為了讓人們有更舒適、更美好的生活。不過,科技與文明在日趨成熟和複雜之際,亦同時為人們帶來一些難以預計的社會效果。例如金融系統的建立,原本是用以把儲蓄轉化為投資,促進經濟發展——人們把儲蓄起來的財富投放於金融機構,以賺點利息;金融機構則把存戶的財富用以投資及放貸,賺取回報,滾大機構和客戶的財富之餘,亦把社會的儲蓄釋放於投資活動,增加市場的資金供應。
當然,以上的闡述不過是金融系統運作及其社會功能的理想狀况。在現實世界中,金融機構及投資者為了追求高回報,於是不斷把資金投放或撤出不同的投資產品,造成價格波動。住房,原本是社會的基本需求;不過在金融系統中,社會的住房需要及樓房價格,便成為了一項投資產品。房地產市場亦自然跟金融系統建立密切的互動關係——如按揭、利率以及樓房的投資價值等。
輿論對炒家定義 反映如何界定樓市風險
樓房價格可升可跌,而且跟金融投資息息相關,買樓亦不止是住屋的問題,同樣也是投資的重大決定。即使是一般所謂「自住」的用家,少不免也會留意自己物業的樓價走勢,金融機構也乘勢推出物業貸款、「加按」等融資服務。如果炒家的定義是投資房產以求獲利,那一眾得益於樓價上升又或者看準時機「出手」的「用家」,跟所謂炒家的買賣行為,其實又相差有多遠?
姑勿論如何,社會輿論對炒家的定義,反映了香港公共論述是如何界定樓市風險,尤其是誰人是樓市風險的「禍首」。在近年中港矛盾的強烈情緒下,內地人及內地企業買香港樓,先不論其動機及物業用途為何,幾乎會被輿論「定罪」為製造「樓市泡沫」。不過有趣的是,如果是內地以外的外資企業或人員抱怨樓價貴而無法定居香港或於香港展開業務,則可能會被香港輿論所同情,繼而指摘香港政府無法調控物業市場、不利營商環境。
此外,「短炒」一詞的「短」字亦意味着社會輿論普遍覺得「快買快賣」便是炒家行為。這也許跟大眾的生活經驗息息相關:在傳媒的畫面裏,炒家往往在彈指之間完成交易、賺盡利錢;在炒賣最新的智能電子產品時,往往亦看見人們這刻排隊購入產品,一踏出商場便有人「接貨」。「走得快好世界」的刻板印象,使炒賣行為跟「快」及「短時間」扯上關係,並轉化為以持貨時間區別樓市炒家和用家的慣性思維。其實,只要翻開投資書籍,便不難發現要投資獲利,並不一定要「快」和「短時間」進行買賣,尤其如果你相信「股神」巴菲特的價值投資法。
道德批判無法解決樓市走向爭議
當然,本文並非要定義何為炒家。不過,炒家和用家這於道德上一負一正的文化符號,彷彿成為香港樓市問題的答案:只要杜絕炒家、把炒家趕走,那用家便可以在樓市正常買賣。「炒家」一詞,有點如一個「文化稻草人」,成為社會輿論及政府政策針對的對象,被認定是樓市風險的「禍首」。然而在現實世界中,樓市走向的爭議卻是這些道德批判所無法解決的。以道德批判處理一些難以研判的社會風險爭議,即使未必有明顯的政策效果,至少亦能讓公眾消消氣。
作者是恒生管理學院傳播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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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一:甲以6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與家人同住;入住3個月後,以800萬元放出單位。
個案二:乙是內地人,以600萬元購入一單位,再把單位租出;10年後,以2000萬元放出單位。
如今中港矛盾情緒熾熱,不少人一聽到乙是「內地人」,並在香港買樓,自不然冒火三丈,大罵「內地人炒香港樓」。
不過,如果把「內地人」的身分抹去,討論則會變得頗為有趣。驟眼看來,甲與家人同住,乙則是把單位租出去,甲應是用家,而乙則是炒家。然而再看持貨時期,甲在購入單位後3個月便把單位易手,乙則持貨長達10年。如果你不知道他們如何使用單位,則有可能把甲當作是「短炒」的投機分子,而乙則是「長揸」的投資者。至少,在政府的額外印花稅政策下,買樓後的持貨時間,便是用以區分炒家和用家的主要標準:持貨時間愈短,便愈大機會繳交額外印花稅。
為何產生區分用家炒家刻板印象?
問題是,我們的社會是如何及為何會產生一套區分用家和炒家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用家,會被社會同情和諒解,並要求政府照顧其住屋需要;炒家,則會被輿論批判為社會風險的來源,其負面的道德印象甚至可以成為政府訂定政策的依據。用家和炒家的道德含義強烈,而且可能產生政策效果,但其定義則可塑性甚大。一個「短炒」的投機人士,如果跟家人同住於所炒賣的樓房,則可以自辯為用家;一個買樓或租住的住客,亦可以因為其「非香港人」的身分,而遭受輿論責難為「炒貴香港樓」。
用家及炒家的社會符號,反映了社會風險道德化的學術議題。科技及人類文明的發展,原本是為了讓人們有更舒適、更美好的生活。不過,科技與文明在日趨成熟和複雜之際,亦同時為人們帶來一些難以預計的社會效果。例如金融系統的建立,原本是用以把儲蓄轉化為投資,促進經濟發展——人們把儲蓄起來的財富投放於金融機構,以賺點利息;金融機構則把存戶的財富用以投資及放貸,賺取回報,滾大機構和客戶的財富之餘,亦把社會的儲蓄釋放於投資活動,增加市場的資金供應。
當然,以上的闡述不過是金融系統運作及其社會功能的理想狀况。在現實世界中,金融機構及投資者為了追求高回報,於是不斷把資金投放或撤出不同的投資產品,造成價格波動。住房,原本是社會的基本需求;不過在金融系統中,社會的住房需要及樓房價格,便成為了一項投資產品。房地產市場亦自然跟金融系統建立密切的互動關係——如按揭、利率以及樓房的投資價值等。
輿論對炒家定義 反映如何界定樓市風險
樓房價格可升可跌,而且跟金融投資息息相關,買樓亦不止是住屋的問題,同樣也是投資的重大決定。即使是一般所謂「自住」的用家,少不免也會留意自己物業的樓價走勢,金融機構也乘勢推出物業貸款、「加按」等融資服務。如果炒家的定義是投資房產以求獲利,那一眾得益於樓價上升又或者看準時機「出手」的「用家」,跟所謂炒家的買賣行為,其實又相差有多遠?
姑勿論如何,社會輿論對炒家的定義,反映了香港公共論述是如何界定樓市風險,尤其是誰人是樓市風險的「禍首」。在近年中港矛盾的強烈情緒下,內地人及內地企業買香港樓,先不論其動機及物業用途為何,幾乎會被輿論「定罪」為製造「樓市泡沫」。不過有趣的是,如果是內地以外的外資企業或人員抱怨樓價貴而無法定居香港或於香港展開業務,則可能會被香港輿論所同情,繼而指摘香港政府無法調控物業市場、不利營商環境。
此外,「短炒」一詞的「短」字亦意味着社會輿論普遍覺得「快買快賣」便是炒家行為。這也許跟大眾的生活經驗息息相關:在傳媒的畫面裏,炒家往往在彈指之間完成交易、賺盡利錢;在炒賣最新的智能電子產品時,往往亦看見人們這刻排隊購入產品,一踏出商場便有人「接貨」。「走得快好世界」的刻板印象,使炒賣行為跟「快」及「短時間」扯上關係,並轉化為以持貨時間區別樓市炒家和用家的慣性思維。其實,只要翻開投資書籍,便不難發現要投資獲利,並不一定要「快」和「短時間」進行買賣,尤其如果你相信「股神」巴菲特的價值投資法。
道德批判無法解決樓市走向爭議
當然,本文並非要定義何為炒家。不過,炒家和用家這於道德上一負一正的文化符號,彷彿成為香港樓市問題的答案:只要杜絕炒家、把炒家趕走,那用家便可以在樓市正常買賣。「炒家」一詞,有點如一個「文化稻草人」,成為社會輿論及政府政策針對的對象,被認定是樓市風險的「禍首」。然而在現實世界中,樓市走向的爭議卻是這些道德批判所無法解決的。以道德批判處理一些難以研判的社會風險爭議,即使未必有明顯的政策效果,至少亦能讓公眾消消氣。
作者是恒生管理學院傳播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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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讀者來函請電郵至forum@mingpao.com,傳真﹕2898 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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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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