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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健:政府強積金對冲新建議 是打工仔女福音嗎?長青網文章

2017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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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1月05日 06:35
2017年01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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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最近,有消息指出政府對強積金對冲問題,將有具體解決方案。有關方案為政府定出一個「死線」日期,僱主不可再用「死線」之後的強積金戶口內僱主供款對冲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另一方面,計算長服金及遣散費比例將會降低至二分之一,並設立有年期限制的資助金,為僱主支付新制下的部分遣散費或長服金。


以上建議看似中間落墨,但實際上只是偏袒維護商界的利益。新建議的問題有三:


劃死線損年資長員工權益

首先,對冲安排原意為鼓勵僱主設立自願退休計劃,但自2000年起強積金作為一個強制性的制度,已經毋須透過對冲機制作為鼓勵。此外,遣散費及長服金的性質與強積金的性質絕不相同,前兩者是補償遭裁員的僱員及避免年資長的僱員遭到不公平解僱,而後者卻是用來確保僱員的退休生活。因此,10多年來,商界已佔盡好處,打劫打工仔的荷包來支付應由自己承擔的遣散費及長服金支出。


新建議「前事不計」的做法,容讓僱主把過往的供款用作對冲,只會讓年資長的員工的權益繼續受損。此外,即使死線過後的供款不能用作對冲,僱主可以「斬斷年資」或者索性解僱僱員來逃避。過往發生的年資22年的空中服務員,只換來對冲後的2萬多元遣散費的類似情况將會繼續發生。


降遣散費長服金比率 做法倒退

根據1974年7月3日的立法局會議正式紀錄,當時政府表示,加入遣散費的保障,是為因裁員而遭解僱的僱員提供補償,以紓緩僱員因失去工作而面臨的財政壓力。而根據1985年12月4日的立法局會議正式紀錄,政府表示「如立例規定,僱主須按照僱員的年齡及服務年期,發給遭解僱僱員一筆款項,這辦法與不合理開除員工法所規定,即遭受不合理開除的員工有權收取一筆金錢賠償的辦法,兩者方式雖然不同,效果卻是一樣的,但支付長期服務金的辦法則毋須循手續繁複而經費昂貴的訴訟程序來證明在此情形下解僱是不合情理的」。


現時僱員因失去工作而面臨的財政壓力未見減輕、不合理解僱的情况未見改善,貿然把計算遣散費及長服金工資比率降低,只會造成勞工保障的倒退。試想像,2000年前未有自願退休計劃或公積金保障的員工,所享有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比率,還要較2017年新建議後的員工的為高,這難道不是倒退嗎?現實點來說,即使有對冲安排下,打工仔的退休金雖遭到對冲,但即時得到用來應急的遣散費及長服金較新建議還要多。新建議下的遣散費及長服金的水平降低,將更難以幫助打工仔渡過難關。


設基金補貼資方 慷納稅人之慨

一如上文所述,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乃資方應有的責任,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便曾呼籲僱主「將心比己」。現時政府卻「將心比己」,補貼商界支付長服金及遣散費。可是,公帑卻是打工仔亦有份貢獻的。


總結而言,梁振英為免自己退任前在強積金問題上「走數」,便以這個層層包裝的建議來解決問題。對冲的問題似乎解決了,但打工仔過往累積的退休金繼續受到打劫;將來的退休金沒有被對冲,但即時得到的遣散費及長服金卻減少。因此,解決對冲問題的新建議對打工仔女來說,並非福音。


作者是工黨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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