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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河套科技園須惠港人 勿只為他人作嫁衣裳長青網文章

2017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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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1月04日 06:35
2017年01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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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香港及深圳政府簽訂合作備忘錄,將在佔地87公頃的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結束長達廿年的拖拉。協議解決了河套地區長期以來的土地業權問題,深圳政府確認,香港自回歸日起擁有河套地區,科技園也將由香港科技園公司方面負責建設營運。從協議內容來看,港方是贏家,現在的關鍵,是特區政府必須確保項目能互利共贏,帶動本地創科業發展,為香港青年和企業家創造優質就業和創業機會,不會只為他人作嫁衣裳。


業權管理權歸香港

深圳非「賣大包」

河套區發展最早可追溯至回歸前,因治理深圳河,將靠近落馬洲的河段「裁彎取直」,導致原屬於深圳方面的河套地區,變成位於深圳河以南,落入香港特區範圍,國務院在1997年香港回歸日頒令,規定「業權歸深圳,管理權屬香港」。港深討論河套區合作多年,前特首曾蔭權在2007年施政報告,就將河套區發展納入十大基建工程,由港深雙方按「共同開發、共享成果」原則磋商合作,惟因土地業權問題等分歧,一直只聞樓梯響。直至去年,深圳讓步,同意河套地區屬港方擁有,為雙方簽訂今次備忘錄鋪平道路。


由「業權歸深圳,管理權屬香港」,變成無論業權還是管理權皆由港方擁有,難免令人關注深圳為何願意讓步。對此特區政府強調,今次合作不存在任何秘密交易,根據雙方達成的「共同開發機制」,河套區將沿用香港特區法律和土地行政制度,雖然港深雙方會成立聯合專責小組,就科技園發展「提供意見」,但負責建設和營運的香港科技園附屬公司,其董事會將由港方委任,話事權仍在港方。特區政府還承諾,有關地區是用作高新科技研究及文化創意,不會有住宅項目,以釋除科技園淪為另一地產發展項目、成為內地人「後花園」的疑慮。另外,整個項目會以非牟利原則營運,所有盈利收益將用於河套發展區,不存在港深如何分紅的問題。


觀乎以上條款,對港方的確相當有利,然而以為深圳方面「賣大包」「大贈送」,恐怕也太天真。過去10多年,深圳創科業騰飛躍進,被國際媒體形容為「中國矽谷」。13年前,總部設於深圳的騰訊才在香港掛牌上市,到現在市值已超過萬億港元,成為全球四大科網公司之一;至於研發生產無人飛行器和飛行影像系統的大疆,11年前成立,現已在全球商用無人機佔據領頭羊地位。


關鍵確保港人利益

合作非洪水猛獸

去年,深圳的高新科技公司達到8000家,相比下香港去年的初創公司只有2000家,雙方實力存在差距,現階段深圳企業當有明顯優勢。就算深圳方面沒有要求優先權或配額,相信也有足夠本事大舉進駐,借助香港在國際營商方面的優勢,大展拳腳,反觀本港有多少初創企業能利用河套科技園提升實力,開拓內地市場發展,實難預料。倘若項目最終成為內地創科企業走向國際的平台,卻未能幫助本地創科企業萌芽發展,那就有失互惠互利的原意。


今時今日,一談內地與香港融合,社會上很容易出現情緒化反應,然而無必要凡事政治化,也不應視兩地合作如洪水猛獸,關鍵是確保細節安排符合香港利益。香港創科產業落後於人,須急起直追,與深圳合作發展河套科技園,若策略得宜,對港深雙方都有好處。未來要看的,是特區政府在具體落實河套科技園發展上,能否保障港方長遠利益,落實「為香港青年和企業家創造優質機會」的承諾。


特區政府打算制訂措施,方便內地人才來往園區工作,可以理解,但同時亦必須鼓勵進駐的內地創科企業,與本地公司合作,多聘本港青年人才;政府還應考慮向有意進駐的本港初創企業,提供稅務優惠等方面的支持。特區官員透露,河套科技園具體發展規劃、所需資金和時間表,迄今未有定案;惟整個項目由出資興建基建,到具體營運皆由港方負責,政府有責任確保項目令港人受惠,不會只為他人作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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