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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故宮館決策確有不妥 後續審視社會成熟度長青網文章

2017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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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1月03日 06:35
2017年01月0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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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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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近年社會有一股氛圍,就本港與內地互動,甚至與中央的關係,一定程度顯得扞格,未來整體社會就此需要調適,其中特區政府的角色尤其重要,須致力消除誤解、重塑兩地融和互動關係。故宮文化博物館「下稱故宮館」落戶西九文化區,本屬好事一樁,惟當局為迴避爭議而繞過既定程序,事態拍板公布之時,對許多人而言宛如「突襲」,使這樁好事不僅未能調和扞格,反而徒生誤解,當局亦陷於被動景况,殊為可惜。今次事件,政府須汲取經驗教訓。


故宮館落戶文化區

提高品位吸引旅客

故宮博物院無論在北京或是台北,以其藏品珍貴和豐富,都舉世知名,本港的故宮館雖然並非「分館」,惟此乃北京、台北之外,另一處展示故宮珍藏文物的博物館,有重要意義。西九文化區規劃之初,已有討論不擔心硬件建設,就怕缺乏有分量展品吸引觀衆,故宮館就提高和鞏固西九的地位,肯定是一大助力;另外,北京故宮展品在港展出、定期更換,對內地和外國旅客應有吸引力和號召力,有助於旅遊業。


香港是多元社會,任何事即使主流意見高度一致,總會有一些雜音,故宮館落戶西九就是這類事態。現在社會上討論此事,即使持異議者,主要並非認為西九不應該設置故宮館,而是質疑當局並未按程序諮詢公衆;立法會24名非建制議員要求西九董事局主席、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交代情况,基本上也是抱持這種態度。故宮館對本港的好處顯而易見,當局只要按正常程序處理,不難獲得社會普遍支持,現在卻陷於被動,使這樁好事蒙上陰影,完全是操作不當的結果。


西九管理局發表聲明,表示文化區發展圖則,早已進行廣泛公衆諮詢,並獲城規會及行政會議核准通過,認為文化館屬圖則用途範圍,毋須進行相關諮詢,云云;《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第19條規定,管理局須就有關發展或營運藝術文化設施等諮詢公衆,規定清晰明確,管理局聲明的說法,顯得硬拗了,並無說服力。因為即使董事局個別成員獲諮詢,或是董事局全體成員通過興建故宮館,只是他們並非公衆,不能說這樣就做了公衆諮詢。


近年本港事務涉及內地或中央,少數人基於政治考量或對中央缺乏信任,採取質疑甚至對抗立場,高鐵香港段、港珠澳大橋如是,連發展新界東北對應房屋短缺問題,也演變至什麼「為內地富豪的後花園」等胡編揑造的胡說八道,雖然這些病態思維僅存在少數人,不過,在這幾年的特殊時空,它對社會產生影響,也窒礙了政府施政。當局或許想避過政治干擾,意圖透過行政手段落實故宮館,只是當局這樣的盤算和操作,恰恰是被少數人的病態思維牽動,迷失了角色,反而最終暴露操作失當,難以迴旋。


當局勿為扭曲牽動

主心骨須執之以正

其實,當局處理涉及本港與內地或中央的事宜,在少數人故意扭曲胡搞之下,作為香港的主心骨,更應該執之以正,開誠布公,按一貫程序處理;特別是故宮館這類事宜,光明正大,根本毋須繞路而行,設若意圖搞暗渡陳倉,更是沒有必要、也不應該。按事態發展,管理局有「補鑊」意圖,例如稍後就故宮館將舉行公衆參與活動,讓市民和持份者共同參與推展這個項目,期望當局坦然面對質疑,妥善處理,使故宮館免受更多滋擾,爭取盡快按序完成,為西九文化區添姿采。另外,建館35億元雖云由馬會捐助,不過,已經選定由特定建築師負責興建,由於事涉金錢利益,當局的做法更嫌草率,因為連正常招標程序也繞過,即使特定建築師再高資歷、資格恰當,也難免被質疑利益輸送;當局應該按正常程序招標,以免引發更多猜測。


當局就故宮館落戶過程和處理,確有不當之處,立法會非建制議員質疑未諮詢公衆,無可非議,不過,期望議員有所為有所不為,例如不應該因為程序有問題而全盤否定在西九文化區興建故宮館,事實上也看不到社會主流意見反對建館;議員應該促使當局在建館過程中,吸納更多公衆參與。設若事態演變至被少數人「騎劫」,又淪為什麼「獻媚」、「文化統戰」、「政治任務」等政治先行的戰場,則是再一次證明扭曲思維盤纏不去,也證明當局繞過公衆諮詢的操作,有客觀需要。期望故宮館事件是香港社會生態少一點政治、多一點實務的轉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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