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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兼職清潔女工因多次借錢予上司,怕對方有借無還,同意與上司合謀騙取公司逾7.4萬元薪金,作為還款,上司變相以公款填債。女工昨承認與已失去聯絡的上司串謀欺詐罪,押後至明年2月判刑,其間要協助廉署調查。
58歲被告陳巧貞是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旗下的兼職清潔工,她被控串謀分區經理何志遠和公司監督梁麗娟詐騙。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於2013年借了6.5萬元給何志遠,何建議被告向香港工商訛稱已轉為全職,被告可照舊每日工作4小時,而非全職的8.5小時,變相大幅加薪,多出的薪金當作何的還款。被告擔心無法追回借款,故同意參與,被告亦繼續借錢予何,結果在17個月內,二人共騙取香港工商逾7.4萬元,直至上年6月何志遠失去聯絡,被告向廉署舉報。裁判官下令被告向公司賠償損失,被告獲准保釋至明年2月21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3774/16】
58歲被告陳巧貞是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旗下的兼職清潔工,她被控串謀分區經理何志遠和公司監督梁麗娟詐騙。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於2013年借了6.5萬元給何志遠,何建議被告向香港工商訛稱已轉為全職,被告可照舊每日工作4小時,而非全職的8.5小時,變相大幅加薪,多出的薪金當作何的還款。被告擔心無法追回借款,故同意參與,被告亦繼續借錢予何,結果在17個月內,二人共騙取香港工商逾7.4萬元,直至上年6月何志遠失去聯絡,被告向廉署舉報。裁判官下令被告向公司賠償損失,被告獲准保釋至明年2月21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37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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