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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翻生」 揭逼供冤獄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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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22日 05:59
2010年11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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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林育華被錯誤關押足足五年之後才得以無罪釋放,然而內地的「竇娥」遠遠不止林一個。近年,屢屢出現兇殺案受害者「翻生」一類的奇聞,令一件又一件冤案浮上水面。

被迫認殺人 趙作海冤獄12年

近年內地冤案最富代表性的,莫過於趙作海一案。趙作海是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的居民,1999年同村的趙振裳失蹤後,在村內發現一具無頭屍體。由於曾與趙振裳打過架,趙作海被作為重大嫌疑人拘捕,但該案數次因證據不足被檢察院退回。在9次認罪之後,趙作海於2003年被判死緩。

趙作海失去自由12年後,案中的「死者」趙振裳「復活」,現身村中,趙作海的冤情才被證實。調查發現,案件唯一的證據就是趙作海承認殺人和碎屍的口供。趙隨後接受採訪時表示,這些口供都是在他被打和不准睡眠多天後,公安機關「教」他說的。商丘市檢察院已認定,趙作海一案有刑訊逼供。

然而趙作海案並非孤立個案,有法律專家最近指出,此類冤案都有疑犯被刑訊逼供至認罪這一共同點。他們認為,刑訊逼供作為取證手段在內地被普遍採用,一來是因為公安「立案必破」的觀念,二來是非法採集的證據一直未能被有效排除。結果是,只要能「證實」疑犯有罪,逼供行為就被默許。

司法漏洞大 冤案平反靠運氣

也有媒體談及同類冤案時指出,此類案件的糾錯,竟然不是靠公安、檢察院或法院,而是靠「死人翻生」或「真兇現身」一類偶然事件的發生,司法系統漏洞之大可見一斑。在同類冤案頻頻曝光後,國家多個部門於今年5月聯合明文下令,規定刑訊逼供等非法採集的證據不能定罪。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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