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酒精是一級致癌物可致癌,衛生署2015至2016年度的調查發現,分別有3.4%小四及3.1%小六學生曾試過暴飲,即幾小時內飲5杯㟸攭峊H上的酒精飲品。另有調查顯示學生會自行買酒,衛生署建議立法禁止商戶賣酒予18歲以下人士。
食衛局表示,政府檢討酒精政策,會考慮限制向符合年齡人士售賣酒精飲品的理據、成效等。該局及衛生署會聽持份者對立法的意見,並於明年上半年徵詢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
調查:3.4%小四生曾暴飲5罐
衛生署向轄下學生健康服務中心的7萬多名小學生及中學生調查,發現分別有3.4%小四及3.1%小六學生曾經試過暴飲,而至少每月一次暴飲的比率分別為1.2%及0.9%。中二、中四及中六曾暴飲的比率分別為5.5%、7.9%及12.1%。
另外,衛生署去年委託機構訪問逾2500名18至64歲人士,發現當中1630名曾飲酒的人士中,逾四成人18歲前已飲酒,並發現18歲前開始飲酒,其後暴飲情况較多。以每個月超過1次暴飲的個案為例,逾六成半人於18歲前飲酒,而18歲之後才飲酒的比率則為逾三成。
對於有小學生暴飲,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監測及流行病學處主任程卓端相信,小學生可能覺得汽水酒或果汁味的酒好喝,甚至覺得「幾有型」,部分酒商或為了迎合其口味,推出較甜的酒。
酒精致癌 礙腦部發育
程卓端表示,如果飲大量酒精濃度高的酒,可致酒精中毒,而酒精是第一類致癌物,並可妨礙腦部發育,建議青少年及兒童不應飲酒。至於有說紅酒有益,程指「不論是什麼顏色的酒,只要有酒精,都有上述禍害」。
港大公共衛生學院社會醫學系副教授何世賢稱,據其2013年的研究,約一半曾飲酒小學生的酒來自父母,並有個案自己買酒。程卓端建議,政府立例禁止賣酒予了18歲以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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