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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文:美容行業急需全面規管長青網文章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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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2月16日 06:35
2016年12月1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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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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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美容行業投訴不斷,除最常見的不良銷售投訴外,更涉及因不當使用醫療儀器的個案,例如遭激光燒傷,留下疤痕;再嚴重的,更有入侵性療程導致死亡。現時美容行業缺乏規管,「醫療美容服務」沒有清晰定義、美容廣告沒有嚴謹守則、消費者與美容公司的糾紛沒有仲裁機制、美容預繳合約沒有設立冷靜期的法例要求,消費者若遇到精心部署或不負責任的美容店或職員,變得沒有保障。


民主黨「美容苦主投訴熱線」成立超過半年,接獲逾140宗個案。涉及美容店服務的投訴,不少是從廣告開始「落疊」。美容廣告常常使用一些字眼,如「醫學」、「醫療」、「權威」、「凍齡」,加上明星代言人,給人的觀感是非常專業和可靠,配以極低價錢或「試做價」,吸引消費者前往光顧。但實際上,服務只由一些「美容師」、「治療師」等虛擬名銜的從業員所進行。更離譜的是,有一些入侵性療程,法例規定需由醫生進行,但有美容院竟然於店內提供兩個價錢,一個是「醫生注射價」,也是廣告上的價錢,另一個是便宜近半的「非醫生注射價」,廣告上沒有列出,是在顧客光顧時才向客人兜售,聲稱效果一樣。


亦有求助人因受廣告吸引,於一家醫學美容集團購買了「永久激光脫毛療程」,被職員不當使用醫療儀器燒傷敏感部位後,希望全數退款,但有職員竟向事主表示「你應該知道風險」,說得像事主自己需要負責一樣,更表示公司肯安排苦主見與公司聯繫的醫生,已經付出了很多誠意。這家公司即使不是存心欺騙事主,但明顯賺錢時就說到威風八面,出意外時就不斷「卸膊」,不肯承擔。事實上,現時本港有許多大大小小的美容院,有多少是為求賺錢罔顧安全?有多少是用盡灰色地帶甚至是違法的也照做?這是值得政府及社會反思。


食衛局商經局需急起直追 認真研究

消委會最近發表「醫療美容服務的消費保障」調查,建議引入新規管制度,作出非常全面的建議。當韓國、中國大陸、新加坡、台灣、英國、美國對醫療美容規管、牌照要求及消費者保障等方面也比香港嚴謹時,香港政府情何以堪?筆者認為食衛局及商經局需要急起直追,認真研究及推動規管美容業,除了保障消費者,亦讓美容業專業和高質素地發展,達至官、商、民多贏。


作者是深水埗區議員、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副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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