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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法財長涉瀆職 IMF總裁受審長青網文章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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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2月13日 06:35
2016年12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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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圖)周一就8年前出任法國財長期間涉及的一宗瀆職案接受審訊。假如罪成,可被判監一年和罰款1.5萬歐元(約12萬港元)。


涉濫權令國營銀行向商人賠款

60歲的拉加德接受專門審理部長級官員案件的「共和國司法法院」審訊。開庭前她堅稱自己的一切行動均「以國家利益」為依歸。她亦在周日晚播出的電視節目中表示對審訊「有信心和決心」,又說:「我試着在我所知的範圍內,盡所能把工作做到最好。疏忽是無心之失。我認為所有人一生之中都犯過疏忽。」


拉加德因捲入支持前總統薩爾科齊競選的商人塔皮(Bernard Tapie)控告國營銀行里昂信貸 (Credit Lyonnais)欺詐案受查。塔皮指控里昂信貸1993年以賤價收購其名下體育用品公司adidas,翌年以逾一倍價錢轉賣,有欺詐之嫌。2007年,剛上任財長的拉加德下令里昂信貸接受強制仲裁,終賠償逾4.04億歐元(約33億港元)予塔皮,被指濫用權力,挪用公帑作政治回報。拉加德自2011年7月出任IMF總裁,今年2月獲提名連任,審訊恐破壞她作為世界一大權力女性的形象,亦損害IMF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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