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警高調搜廉署拘3調查主任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2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20日 21:59
2010年11月20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過去多次進入警署拉人蒐證的廉政公署,昨日首次被警方「反客為主」。警方商業調查科探員高調進入北角廉署總部拘捕3名廉署調查人員,最高級者為總調查主任,並檢走大量文件。據了解,被捕3人在「窩輪大王」做市案中,被污點證人在街頭及茶餐廳偷偷錄音6小時,對話內容涉及誘導作供,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有議員認為事件不會加劇警廉衝突,「是正面的互相制衡,防止濫權」。

廉署稱全力配合調查

據了解,警方是次行動前非常謹慎,一再考慮拘捕理據是否充分,並先徵詢律政司意見,取得對方認同後才展開行動。警方發言人指出,3名被捕疑犯年齡介乎37至45歲,全部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消息指出,被捕3人包括1名總調查主任、1名高級調查主任及1名助理調查主任,當中高級調查主任及助理調查主任疑涉及被污點證人偷錄對話,總調查主任則曾處理相關調查資料。

廉署昨日只證實正協助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一宗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並會全力配合調查。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相信,警方掌握的錄音證據「不會很弱」,否則不敢高調行動,但執法機構處理污點證人難度極高,如果越界犯法,則反映廉署需要加強訓練專業辦案技巧,他希望廉署汲取教訓。

污點證人偷錄對話 求警介入

警方殺入廉署拉人源於「窩輪大王」吳鎮濤2008年涉嫌做市狂賺逾億元案件,當時專責金融商業犯罪的廉署F組動員150人,四出拘捕29名疑犯,廉署雖然令吳鎮濤夫婦入罪,分囚4年及3年,但一波三折,更一案變三案,令執法者變犯罪嫌疑人。

做市案中,吳鎮濤的下屬張青浩曾答應廉署當污點證人,但上庭時突然拒絕作供,事後被廉署追控4項詐騙罪。今年6月3日,張青浩所涉案件開審,開庭之前,辯方律師向法庭提交6小時錄音檔案,聲稱是張青浩與廉署調查人員的對話。據了解,有關錄音至少記錄了雙方兩次會面,錄音的地方包括街頭及茶餐廳。辯方律師聲稱「對執法機構完全失去信心」,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並要求警方重複檢查錄音真偽。法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今仍未重新開審。

據了解,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有關錄音,科技罪案組人員需先確認錄音沒有「做手腳」。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廉署人員可能涉及誘導證人作供,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涂謹申﹕正面制衡防濫權

昨早10時半,警方商業罪案高調採取行動,數十名便衣探員乘坐私家車及客貨車直驅北角廉署總部搜查,未幾傳媒收到風聲趕往採訪,警方派來數十名軍裝及機動部隊警員駐守廉署總部門外維持秩序。探員逗留約6小時後,至昨午4時許押同3名被捕人離開,檢走大量涉案文件及電腦等。

涂謹申表示,執法人員查案時若發現證據不足,便應「冚牌唔去」。「不能威迫利誘作供,這才算是專業,如果做不到就要加強訓練,廉署工作每天都充滿難度,處理污點證人、臥底尤其高風險,因為對方不是善男信女……警方反黑組、O記都有人被拉過,廉署不會被一鋪打謝。」涂謹申不認為警方拘捕行動是「復仇」,應不會加劇警廉衝突,「兩個執法部門不是打交,是正面的互相制衡,可以防止大家濫權」。他又不擔心廉署其他敏感案件資料會隨着警方蒐證而外泄,因廉署按理只會交出與案有關的資料,警方不可能取得多餘資料。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