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信置拗地租敗訴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2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20日 05:59
2010年11月20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信和置業(0083)旗下電氣道148號商廈地盤,於97至98年度被徵收80萬元地租,信置不服,指當時地盤沒有利潤可言,因此應課差餉租值應為象徵式1元,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駁回信置上訴,指土地審裁處法官有權以該地盤日後完工時可獲的利潤,作為地盤應課差餉租值的考慮因素。

不服商廈地盤被徵80萬租

上訴庭並裁定,信置需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支付訟費。電氣道148號位於天后的銅鑼灣街市之側,信置96年以7.6億元成功競投案中地盤重建,現時該商廈提供寫字樓、商場及停車場等設施。

信置附屬公司Best Origin Ltd.指出,97至98年度間該地只是地盤,只有建築商在內起樓,根本不會有任何利益,不會有租客願意承租,因此當時應課差餉租值應為0元,以其3%計出來的地租亦應為0元,或差餉物業估價署可象徵式收取1元。信置另一方案指出,即使署方不接納收取象徵式地租,也只應視該處為貯存地盤,應課差餉租值只有76.4萬元,即信置只應支付地租2.2萬元。

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鄧國楨昨日頒發判辭裁定信置敗訴,他支持土地審裁處法官林文瀚的看法,指信置一方提出,指當局應獨立考慮地盤在特定時間應課差餉租值的做法,欠缺對地盤作整體考慮。事實上該地日後作為商廈,具備發展潛質,因此署方有權考慮該地的預計利益。

【案件編號﹕CACV67/2008】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