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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濼生:利得稅為何可調低?長青網文章

2016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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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2月05日 06:35
2016年12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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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我一直倡議大幅降低本港的利得稅,而以把一半的股息收入和套現的資產增值納入可課稅收入。近期的一些新聞支持了我的看法。


最為人熟悉的相關新聞當然是特朗普把企業稅率由現時高達35%大幅削至15%的建議。其實很多其他國家都有類似的建議。這包括英國和日本。若是落實,香港16.5%的企業稅率便不再吸引。即使現已駐港的企業不走,新的外資企業來港的誘因也肯定大降。事實上,近年來港的境外企業多以辦事處形式卻少了以地區總部進駐香港。若連稅率優勢也失去,香港的經濟動力難免會進一步削弱。


另一則新聞涉及一家以配售形式於創業板上市的廣東古兜溫泉。該公司將上市集資淨額約1.22億元的六成用作償還兩名股東的高息貸款之用。該項貸款息率達15厘,跟現時低息環境背馳,相當驚人亦相當突兀。此外,亦有上市公司為上市前股東派巨額股息。以及將私人持有的店舖、住宅等租給公司。2014年上市的潤東汽車(1365)一方面發行股票籌得10.7億元,另一方面又派3.3億特別股息給上市前股東。同年上市的鴻福堂(1446)集資兩億多,上市前卻派息4000萬元。這些事例是不是反映企業管治上出了問題?監管機構有責任保障小投資者,是否應了解並跟進事件?


各國醞釀減稅 港企業稅不再吸引

按香港現時的法例,利息、股息,和資本增值均不用繳稅。按經濟學的理論,如果個人收入早已付足稅款,其投資乃從稅後所得賺取,回報若徵稅會造成重複徵稅的效果,打擊儲蓄和投資。如果企業收入早已付足稅款,從稅後利潤提取資金派息給股東,若股息要課稅,同樣會造成重複徵稅的效果。


以股息資產增值稅填補

可是,現在企業借錢原來不是為求投資回報(很難想像什麼投資可賺逾15%的回報,讓高息舉債變成合理);企業集資原來也不是為求投資回報,而是為了派高息給原來股東;股息的資金原來不是稅後盈利。港鐵借錢派息一再顯示股息資金可以不是稅後盈利。因避免重複課稅而不視股息收入為可課稅收入更難站得住腳。


現在為了保持香港的企業稅率有競爭力,我們更有必要大幅降低利得稅率(筆者建議減半至8.25%)。因此而失去的稅收達每年300億元以上而必須補回。向一半的股息收入和已套現的資產增值的一半課稅,可說非常合理。


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

[何濼生 濼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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