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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連海上訴書﹕和平抗議入罪欠公允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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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19日 21:59
2010年11月19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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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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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內地以「尋釁滋事罪」判監兩年半的「結石寶寶之父」趙連海,上訴期周六屆滿,看守所連日來稱趙連海拒絕與代表律師李方平見面,律師昨將上訴書交予看守所長,希望可轉交趙連海。本報獲得上訴書,當中列出5點上訴理由,包括指趙連海是毒奶粉事件受害者,他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抗議屬完全正當,法院指他尋釁滋事,實有失公允。

律師上訴書交看守所 盼轉交趙

根據內地法律,一審判決後有10日上訴期限,雖然明日截止,但因周六是假期,故上訴期可延至下周一。由於無法會面,律師只能將上周五會面時趙口述的內容整理成上訴書,交給看守所長。

上訴書稱,趙連海作為毒奶粉受害者,透過和平及理性的方式表達抗議完全正當,一審法院認定「利用社會熱點問題尋釁滋事」有失公允;又指法院雖認定趙在河北石家莊等地,以喊口號等方式,嚴重擾亂公共秩序,但未有任何證據證明社會秩序遭破壞的嚴重程度。上訴書指一審法院存在嚴重超期羈押、不接受辯方證人出庭的程式違法等問題。

范太﹕人代聯署信為求情非施壓

在香港,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出席港區人大代表例會前表示,人代已將聯署信寄到內地,她說人代不能干預內地司法制度,聯署信並非要向內地施壓,而是向內地求情,指趙連海是毒奶粉事件受害人,「法律不外乎人情」,希望他能早日與家人團聚。她稱根據多年到內地的經驗,愈高調爭取,只會令人認為是施壓及令事件政治化,內地只會更堅守立場,她批評若有人將人代聯署信外泄,是缺德行為。

與會的人代譚惠珠稱會上只在其他事項的環節有談及事件,各人觀點大致相同。人代黃國健說,有人在會上「捉鬼」,追究誰人公開人代的聯署信。

前律政司長梁愛詩表示,沒有趙連海被判監的詳細資料,難以評論判刑是否過重,「一個人的權益受侵害的時候,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爭取,但爭取的方法違反法律時,需承擔後果」。她認為倘若犯案人受到不公平對待而被迫採取違法行為,法官可考慮以此為減刑理由。

詹培忠﹕港勿做先鋒打擊祖國

立法會昨繼續釋放趙連海的休會辯論,其中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認為,不應批評內地法院的判決,又說世界有一股力量,針對中國經濟及人權等問題,香港不應成為這股勢力的先鋒,打擊自己國家。民主黨甘乃威反駁趙連海無罪,根本不應被審訊,不點名批評詹培忠言論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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