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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司機避警追撞3車 求情稱女跌傷急送醫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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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30日 06:35
2016年11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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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地盤工人聲稱前年因幼女跌傷,心急送她就醫而於停牌期間駕駛,送達診所後,他因在雙黃線停車引來警員調查,為免被發現停牌駕駛,遂開車與警員在天水圍追逐,沿路先後撞開3車,致其中一車兩人輕傷。地盤工人昨承認危險駕駛和拒捕等7罪,求情稱是因擔心入獄與妻女分離,才作出不理智行為。


認危駕等7罪候懲

被告李耀威(38歲)有3次不小心駕駛和9次超速案底,其妻和3歲女兒昨亦有到庭旁聽。法官將案押後至12月13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9超速案底 曾入戒毒所

辯方求情稱,被告女兒出世時,他因涉及另一宗案件需入戒毒所,未能陪伴在旁,他獲釋後決定改過自新,除正職外亦有做兼職,為求讓妻女有更好的生活。案發當日,女兒在家中跌倒受傷,被告愛女心切,急着要送她到診所才停牌駕駛。


稱憂入獄再與妻女分離

被告送女兒到診所後,看到警員上前,他擔心要再度入獄與妻女分離,故驅車逃走。辯方說被告現已深切反省,又指其女兒將讀幼稚園,被告不想再錯過女兒成長的時光,希望能獲輕判。


去年開審缺席 月前再被捕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開車逃走時,被停在紅燈前的輕型貨車阻擋,被告遂猛撞該車兩次,令貨車往前移近7米,並橫轉90度。被告其後再撞向一輛的士和一輛私家車,最終被告的車亦告失事撞欄。被告被捕後,案件原定去年11月開審,惟他沒有出庭,到今年9月再次被捕。


【案件編號:DCCC5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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