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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特區政府與華特迪士尼達成協議擴建香港迪士尼樂園(下稱樂園),涉及金額高達109億元,當中政府須按股權比例注資58億元,其餘由迪士尼承擔。雖然特區官員為政府注資擴建辯護,聲稱應視之為「旅遊基建項目」,惟現實是樂園已經成為無底深潭,政府泥足深陷難以自拔。追本溯源,在於當年政府與迪士尼所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香港旅遊業必須提升競爭力,惟不等於應該由納稅人繼續貼錢幫迪士尼發展賺錢,除非政府與迪士尼公司就合約有合理安排,否則立法會不應該再通過注資撥款。
政府枉作嫁衣裳
迪士尼穩賺不賠
樂園由政府與華特迪士尼合組的「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經營,2005年開幕。當年迪士尼公司僅支付24.5 億港元搞這盤生意,反觀身為大股東的特區政府,為了這個旅遊項目,過去十多年單是平整土地、貸款和股本開支已經超過240億元,這個還未計算相關土地的價值。政府最初希望樂園成為香港旅遊業的龍頭亮點,惟事與願違,樂園營運以來,逐年計蝕錢多、賺錢少。最諷刺的是政府身為大股東,既沒有管理權,又從未收取過回報,反而迪士尼公司靠着收取管理費和專利權費用,穩賺不賠。
同樣荒謬的,還有政府預留了一幅土地,面積60公頃,供樂園作第二期發展,主題樂園公司擁有該幅土地的優先認購權,能以超值價錢認購。有關官地已閒置十多年,理論上樂園方面可拖至2030年才行使認購權。換言之,有關土地可能還要長期處於荒廢狀態。
凡此種種,都拜當年特區政府急於爭取迪士尼樂園落戶香港,甘願簽下「不平等條約」所賜。可以說,政府一直都是以公帑「貼錢」幫迪士尼在香港賺大錢,現在樂園需要百億擴建,又向納稅人「攤大手掌」。特區政府官員強調樂園是「旅遊基建項目」,聲言政府投資樂園所帶來的「整體經濟效益」,早於2012年已經回本,云云。政府首席經濟主任梁永勝稱,樂園過去10年接待5800萬人,為本港創造了相當於750億元的經濟收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則稱,樂園是宏觀投資,對香港整體有經濟貢獻,值得繼續注資。
沒有人否定樂園帶來就業職位和一系列周邊經濟效益,但歸根究柢,主題公園就是一盤生意,將它形容為一個「旅遊基建項目」,實際是把旅遊景點與基建的概念混淆。有名氣的主題公園,無疑是重要旅遊景點,能夠吸引旅客,惟放眼世界,鮮有城市會視商業主題公園為「旅遊基建」。事實上,在不少市民心目中,「基建」就是關乎公眾利益,甚至覺得政府和納稅人有責任出錢承擔,然而政府官員憑什麼說服社會公眾,為何樂園得天獨厚被定義為「旅遊基建」,而不是一盤生意。
釜底抽薪之道
重商合作條件
在商言商,生意就是要賺錢、按商業邏輯辦事。政府官員為注資方案辯稱,擴建後預計2025年起樂園每年總入場人次,將由去年的683萬,增加到900萬至930萬;然而,樂園入場數字近年呈現回落之勢,當局這一增長預測,未免令人擔心太過樂觀。
香港迪士尼樂園自2005年營運至今,僅得3年有盈餘,特區政府作為大股東,只有付鈔貼錢的責任,看不到有多少權利。今次擴建樂園的融資安排,充分突顯了政府的窘境。過往政府透過「以債換股」方式承擔樂園擴建費用,今回是首次真金白銀直接注資擴建,原因之一也許要避免降低53%持股率,確保大股東身分,只是政府無權過問樂園事務,使人質疑是否繼續有必要做大股東。雖然當局理論上還可選擇舉債融資,但樂園去年業績不理想,就算成功集資,利息成本也不輕,現行的合營模式下,還是要納稅人幫手埋單。
特區政府的處境可謂騎虎難下。面對本地旅遊業陷困,加上周邊地區的競爭日益激烈,作為樂園大股東,政府要麼繼續投資下去,要麼設法釜底抽薪,卸下包袱。有學者提出不如考慮讓「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上市集資,政府逐漸淡出整個項目。政府注資擴建樂園,肯定不是振興旅遊業的唯一方法,政府須重新定位樂園,視之為一盤生意多於所謂「旅遊基建」,並須設法尋求修改「不平等條約」、研究收回第二期發展用地作其他用途;設若未能維護「本地權益」,立法會就不應通過撥款注資。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政府枉作嫁衣裳
迪士尼穩賺不賠
樂園由政府與華特迪士尼合組的「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經營,2005年開幕。當年迪士尼公司僅支付24.5 億港元搞這盤生意,反觀身為大股東的特區政府,為了這個旅遊項目,過去十多年單是平整土地、貸款和股本開支已經超過240億元,這個還未計算相關土地的價值。政府最初希望樂園成為香港旅遊業的龍頭亮點,惟事與願違,樂園營運以來,逐年計蝕錢多、賺錢少。最諷刺的是政府身為大股東,既沒有管理權,又從未收取過回報,反而迪士尼公司靠着收取管理費和專利權費用,穩賺不賠。
同樣荒謬的,還有政府預留了一幅土地,面積60公頃,供樂園作第二期發展,主題樂園公司擁有該幅土地的優先認購權,能以超值價錢認購。有關官地已閒置十多年,理論上樂園方面可拖至2030年才行使認購權。換言之,有關土地可能還要長期處於荒廢狀態。
凡此種種,都拜當年特區政府急於爭取迪士尼樂園落戶香港,甘願簽下「不平等條約」所賜。可以說,政府一直都是以公帑「貼錢」幫迪士尼在香港賺大錢,現在樂園需要百億擴建,又向納稅人「攤大手掌」。特區政府官員強調樂園是「旅遊基建項目」,聲言政府投資樂園所帶來的「整體經濟效益」,早於2012年已經回本,云云。政府首席經濟主任梁永勝稱,樂園過去10年接待5800萬人,為本港創造了相當於750億元的經濟收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則稱,樂園是宏觀投資,對香港整體有經濟貢獻,值得繼續注資。
沒有人否定樂園帶來就業職位和一系列周邊經濟效益,但歸根究柢,主題公園就是一盤生意,將它形容為一個「旅遊基建項目」,實際是把旅遊景點與基建的概念混淆。有名氣的主題公園,無疑是重要旅遊景點,能夠吸引旅客,惟放眼世界,鮮有城市會視商業主題公園為「旅遊基建」。事實上,在不少市民心目中,「基建」就是關乎公眾利益,甚至覺得政府和納稅人有責任出錢承擔,然而政府官員憑什麼說服社會公眾,為何樂園得天獨厚被定義為「旅遊基建」,而不是一盤生意。
釜底抽薪之道
重商合作條件
在商言商,生意就是要賺錢、按商業邏輯辦事。政府官員為注資方案辯稱,擴建後預計2025年起樂園每年總入場人次,將由去年的683萬,增加到900萬至930萬;然而,樂園入場數字近年呈現回落之勢,當局這一增長預測,未免令人擔心太過樂觀。
香港迪士尼樂園自2005年營運至今,僅得3年有盈餘,特區政府作為大股東,只有付鈔貼錢的責任,看不到有多少權利。今次擴建樂園的融資安排,充分突顯了政府的窘境。過往政府透過「以債換股」方式承擔樂園擴建費用,今回是首次真金白銀直接注資擴建,原因之一也許要避免降低53%持股率,確保大股東身分,只是政府無權過問樂園事務,使人質疑是否繼續有必要做大股東。雖然當局理論上還可選擇舉債融資,但樂園去年業績不理想,就算成功集資,利息成本也不輕,現行的合營模式下,還是要納稅人幫手埋單。
特區政府的處境可謂騎虎難下。面對本地旅遊業陷困,加上周邊地區的競爭日益激烈,作為樂園大股東,政府要麼繼續投資下去,要麼設法釜底抽薪,卸下包袱。有學者提出不如考慮讓「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上市集資,政府逐漸淡出整個項目。政府注資擴建樂園,肯定不是振興旅遊業的唯一方法,政府須重新定位樂園,視之為一盤生意多於所謂「旅遊基建」,並須設法尋求修改「不平等條約」、研究收回第二期發展用地作其他用途;設若未能維護「本地權益」,立法會就不應通過撥款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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