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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長毛搶文件夾 林鄭:認同報警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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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23日 06:35
2016年11月2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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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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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民連梁國雄上周二出席立法會委員會會議時,奪去副發展局長馬紹祥放在桌上的文件夾,馬兩日後報警。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主動回應事件,形容相關行為「不能接受、不文明」,損害行政立法關係和立法會形象,她認同馬紹祥報警,但未正面回應特首梁振英有否參與報警決定。


梁國雄:沒帶文件說不通

梁國雄回應稱,《基本法》列明政府須向立法會負責,「不可能話我(政府)來了(會議)無帶文件,或者是我有文件是機密,我不會給你,這是完全說不通」。他反問林鄭,是否同意發展局報警,追究顧問公司奧雅納涉挪用政府資料。


立法會房屋和發展事務委員會上周二舉行聯席會議,商討元朗橫洲發展問題,梁國雄席間奪去馬紹祥的文件夾。林鄭月娥昨以署理特首身分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若議員認為官員答題不到位或不夠水準,可以提出質詢,亦可在會後向官員的上司投訴,但不可採取違法行為,指梁國雄作為議員,須以身作則維護法紀,任何藉口都不足以令他當日作出相關舉動。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昨透露,委員會將於下月6日會議討論梁國雄搶文件夾一事。他說希望今屆立法會能有具體方案,處理議員行為不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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