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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發展局發表聲明,反駁報道指政府「四年前改變補地價方式,收取高昂的補地價金額,以致重建合作社計劃無法開展」。該局表示,有關說法並非建基於客觀事實,批評有欠公允。
聲明強調,為撤銷合作社樓宇轉讓限制須繳付的土地補價,是業主對政府的欠款,並無足夠理據支持減免。
至於第二層土地補價,與一般其他地盤重建發展情況無異,同樣沒有充分理據支持減免,有關要求偏離政府一貫政策和做法。
發展局表示,按照一貫土地補價安排,至今超過1,400個合作社樓宇單位已經為撤銷轉讓限制而繳付土地補價,11個合作社重建項目已告完成,另兩個合作社地盤正進行重建。
發展局發表聲明,反駁報道指政府「四年前改變補地價方式,收取高昂的補地價金額,以致重建合作社計劃無法開展」。該局表示,有關說法並非建基於客觀事實,批評有欠公允。
聲明強調,為撤銷合作社樓宇轉讓限制須繳付的土地補價,是業主對政府的欠款,並無足夠理據支持減免。
至於第二層土地補價,與一般其他地盤重建發展情況無異,同樣沒有充分理據支持減免,有關要求偏離政府一貫政策和做法。
發展局表示,按照一貫土地補價安排,至今超過1,400個合作社樓宇單位已經為撤銷轉讓限制而繳付土地補價,11個合作社重建項目已告完成,另兩個合作社地盤正進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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