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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浙江省遂昌縣黃姓農民,今年6月20日晚帶着手電筒和柴刀,沿着溪流捕捉石蛙(圖),共抓了33隻,重4.2公斤。凌晨返家途中被民警查獲,黃稱抓石蛙只是為了「解饞」,其後被移送公安局。經專業機構鑑定,涉事石蛙為國家野生保護動物、浙江省重點保護動物棘胸蛙。
遂昌法院日前開庭審理,黃在庭上辯稱,「真的沒想到現在抓幾隻石蛙就犯法了,我們從小抓到大,一直都沒事」。最後法院以非法捕獵罪判處黃拘役6個月,緩刑1年。
(錢江晚報)
遂昌法院日前開庭審理,黃在庭上辯稱,「真的沒想到現在抓幾隻石蛙就犯法了,我們從小抓到大,一直都沒事」。最後法院以非法捕獵罪判處黃拘役6個月,緩刑1年。
(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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