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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蔣日記案 蔣家人稱國史館無權告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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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12日 06:35
2016年11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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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確認「兩蔣日記」的所有權與管理權,台灣國史館將蔣家後代蔣友梅、立委蔣萬安等10多人列作被告。台北地方法院昨日開庭,蔣家後人認為國史館無法律權益,要求判國史館敗訴,法院宣布下月開調解庭。


蔣介石、蔣經國日記輾轉台灣、美國兩地,台灣國史館主張,兩蔣日記中夾雜的公文書屬國家所有,應交國史館管理,非屬任職總統期間的日記為個人所有,經保管人、蔣經國兒媳蔣方智怡贈與而取得保管權。


由於現時保管日記的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要求確認所有權,台灣國史館將所有蔣家後人告上法庭。被告律師表示,若是私人物品,要得到全體繼承人同意才能作出處分,且認為這是「家務事」,要求法院先釐清國史館是否有權提出所有權確認訴訟。最後,法官宣布下月召開不公開的調解庭,邀控辯雙方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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