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區組織協會早前協助兩名單身人士就新修訂的公屋配額及計分制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將於下周二(15日)開審。若房委會敗訴,配額及計分制或需要取消,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預計,屆時平均輪候時間會增加一倍至超過8年。
明報記者 賴嘉梨
房委會回應查詢表示,房委會或房署官員沒有必要出席聆訊。為免影響案件及法庭作公平判決,在高等法院判決前,房委會不適宜在現階段評論與上述案件有關的事宜。
每年限2200非年長單身者上樓
隨着公屋單身人士申請人數不斷增加,房委會在2005年制訂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配額及計分制,把每年編配予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數量設定為2000個單位,申請者年齡愈大愈高分,獲編配公屋機會愈大(見表)。然而,單身申請人數在2014年再創新高,達12.6萬,佔整體申請人數51%,比例首次超越一般申請者。房委會遂修訂配額及計分制,並於去年2月正式生效。新制下每年單位配額上限增加至2200個,申請人每增1歲可得的分數從3分增加至9分,而年屆45歲的申請者則一次過加60分。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解釋,新制是因應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及公眾諮詢結果而制訂,以優先處理年齡較大、向上流動力較低的人士。
去年獲批法援 本月中審理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批評,年齡與向上流動無必然關係,計分制以歲數評定住屋需要並不合理,而修訂後更拉闊申請人的分數差距,又指單身人士對住屋亦有迫切需要,整套制度變相歧視較年輕的單身申請者。他質疑有關制度違反《基本法》第25條中「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第36條「香港居民可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等條文,故協會已協助兩人就新修訂的計分制提出司法覆核,並於去年獲批法援,案件排期本月15日審理。
入稟者輪候逾6年 生活捉襟見肘
兩名入稟人分別是蔡經峰(48歲)及梁子強(51歲),兩人分別輪候公屋達6年及7年。社協幹事戚居偉指出,蔡曾任保安,每月收入只約9000元,租住劏房每月要逾3000元,生活捉襟見肘。戚居偉指出,2015年新計分制實施前,蔡大約尚有兩年便可上樓,但改制後,他要多等7年才可上樓,屆時已56歲。
至於梁子強則於44歲時開始輪候公屋,由於收入不穩定,需露宿街頭。新制實施前梁上樓約要再等4年,雖然他能受惠於年滿45歲加60分的安排,但因同時間有大量申請者分數被拉高,他至少需另多等數年、約58歲才可獲分配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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