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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逾60年老字號、由楊和文及其拍檔創立的兩發麵廠,其位於深水埗基隆街54及56號老舖,早前被發展商麗新發展(0488)以4500萬元收購,但家族公司稱長子楊丁容拒交出當中1125萬元的收益,日前入稟高院向楊丁容追討。
稱長子拒交賣舖收益
本報昨到訪涉案舖位,但已成為地盤,新店位於附近的大南街,仍在裝修中。原訴公司為兩發麵廠有限公司,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3名董事包括楊和文的次子楊宜興、另一名兒子楊丁賢及女兒楊嬋卿。被告是楊和文長子楊丁容。入稟狀稱,涉案舖位原由楊和文及其拍擋黃樹明(譯音)出資購入,各持一半,業權由二人的子女各以信託形式代他們的父親持有。換言之,被告楊丁容及原訴公司董事之一、次子楊宜興,代老父持有深水埗基隆街54及56號逾38年的老舖的一半業權,即兩兄弟各佔25%。
兩發麵廠老舖4500萬售麗新
入稟狀續稱,2004年楊和文買入黃的業權,老店由楊和文全權擁有,楊和文依舊把一半業權交由長次子以信託形式代原訴持有。2012年底,楊和文訂下協議稱日後物業出售後,楊丁容要將收出售物業後的收益,交還予原訴公司用作日後發展,楊丁容亦簽署同意。2014年聖誕節楊和文去世,原訴強調楊和文生前已多次向4子3女表明,楊丁容及楊宜興乃以信託形式持有老舖一半權益,但至今年老舖以4500萬元售予麗新相關公司,楊丁容未有將25%、即1125萬元收益交還予原訴。
【入稟編號:HCA2934/16】
稱長子拒交賣舖收益
本報昨到訪涉案舖位,但已成為地盤,新店位於附近的大南街,仍在裝修中。原訴公司為兩發麵廠有限公司,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3名董事包括楊和文的次子楊宜興、另一名兒子楊丁賢及女兒楊嬋卿。被告是楊和文長子楊丁容。入稟狀稱,涉案舖位原由楊和文及其拍擋黃樹明(譯音)出資購入,各持一半,業權由二人的子女各以信託形式代他們的父親持有。換言之,被告楊丁容及原訴公司董事之一、次子楊宜興,代老父持有深水埗基隆街54及56號逾38年的老舖的一半業權,即兩兄弟各佔25%。
兩發麵廠老舖4500萬售麗新
入稟狀續稱,2004年楊和文買入黃的業權,老店由楊和文全權擁有,楊和文依舊把一半業權交由長次子以信託形式代原訴持有。2012年底,楊和文訂下協議稱日後物業出售後,楊丁容要將收出售物業後的收益,交還予原訴公司用作日後發展,楊丁容亦簽署同意。2014年聖誕節楊和文去世,原訴強調楊和文生前已多次向4子3女表明,楊丁容及楊宜興乃以信託形式持有老舖一半權益,但至今年老舖以4500萬元售予麗新相關公司,楊丁容未有將25%、即1125萬元收益交還予原訴。
【入稟編號:HCA29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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