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舉行特別內委會,討論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釋法,有泛民批評今次釋法是變相將本地法例修改,又要求律政司長袁國強考慮辭職。袁國強強調,今次釋法並無修改條例的要求,只是強調和重申立法精神。建制派則要求政府盡快檢視其他議員的宣誓是否合乎要求。
劉小麗及羅冠聰分別要求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交代,特首梁振英有否在政府內部會議上提出要就基本法23條立法。林鄭沒有正面回應,只稱政府一貫不會評論無根據的報道。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在會上批評,釋法是對司法獨立和議會穩定性造成衝擊,又批評政府聲稱保留若干議員宣誓的追究權利,及就青年新政議員宣誓入稟,是「行政機關褫奪議員資格」,做法非常嚴重,他質問政府考慮什麼因素、範圍審視議員的資格。
袁國強﹕釋法無修改法律要求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反駁,奇怪葉建源將議會穩定性歸咎釋法,自10月12日立法會大會出現混亂,議會至今近一個月未能正常運作,「係邊個造成,我諗大家心中有數」。
袁國強則說,議員宣誓要求由法例規定,採取司法行動時,會一貫地考慮相關法律內容和證據。他反駁葉指「行政機關褫奪議員資格」的說法,認為在事實、法律上都不正確,任何宣誓行為是否合法,都是交由法院判決。
公民黨楊岳橋質疑人大釋法擴闊了基本法104條內容,變相修改本地法例,袁國強回應稱,基本法104條早於基本法在1990年頒布時已存在,強調今次釋法並無修改相關法律要求,理解104條時須一併理解相關法律背景,今次釋法不過是重申和強調立法精神。
民建聯梁志祥問及政府會否修例,改由特首為立法會議員監誓;新民黨田北辰則提出,英、美做法是先選議長,再由議長為議員監誓。袁國強回應稱政府目前仍研究釋法內容,對會否修例未有結論。
經民聯盧偉國問及若議員言行違反宣誓內容,政府會採取什麼行動,無黨派何君堯更點名要「處理」社民連梁國雄及香港眾志羅冠聰,要求「司長立刻去處理」,要政府採取「果斷行動,不能手軟」。他又形容法律界黑衣遊行「好惡心」,指如不接受既定憲制框架內人大有釋法權利,「就學人講法律講法治」。袁國強重申必須按法例和證據辦事,貫徹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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