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林鄭稱劉小麗「議員」﹕保留追究權利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1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10日 06:35
2016年11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在內委會特別會議中,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回應議員問題前,先聲明會盡量回應議員提問,但政府正研究若干議員當日是否依法宣誓,會保留追究權利。而宣誓受質疑的無黨派議員劉小麗提問時,批評官員說法是極度不尊重議員,認為議員宣誓並非由政府決定接納與否,批評官員企圖不斷打壓民選議員,要求官員收回有關言論及道歉。


劉小麗指今次宣誓風波是源於港獨思潮,但「眾所周知」特首梁振英才是引發思潮的「港獨之父」,指梁振英透過炒作港獨,企圖搞亂香港,藉此引發釋法風波,近日更不斷放風為《基本法》23條立法,批評他為連任無所不用其極。


林鄭月娥回應稱,議會內有非建制派議員以「不切、不確的言論」針對特首,為特首的說話無限上綱,「剛才3、4分鐘就睇到劉小麗議員的表現」,重申切實依法辦事是特區政府憲制責任,全面準確實行基本法亦是特首責任。


林鄭月娥稱呼劉小麗作議員後,社民連梁國雄隨即要求林太澄清她稱呼劉作「議員」還是「女士」,林太則指自己稱呼劉小麗做「議員」是因政府已保留追究權利,不想在會議上就議員身分爭拗,希望議員尊重官員的回應。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