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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工廈用途須考慮消防風險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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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09日 12:00
2016年11月09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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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放寬工業大廈非工業用途限制最重要的原則,是不會構成嚴重消防風險。

 

陳茂波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答馬逢國議員提問時說,目前許多工廈內仍有工業活動,部分涉及貯存危險物品,若舉行吸引大量人流的活動會增加消防風險,因此政府在放寬用途限制時,須謹慎行事。

 

政府7月15日公布對工廈違契用途個案訂定風險為本的執管安排,針對違契用途涉及公眾人流,而所處工廈又有場所領有消防處的製造及/或貯存危險品牌照的單位。

 

陳茂波表示,這項安排絕非一刀切以重收單位的方式處理違契個案,也並非為了打擊個別產業。與藝術、文化、康樂和體育等有關的違契用途,若不涉及公眾人流,如文化創意人士自用的工作室,而所處工廈又沒有場所領有消防處的製造及/或貯存危險品牌照,則這些單位目前並非地政總署從嚴處理的目標。

 

截至10月18日,地政總署視察了15幢目標工廈共92個處所,向27宗違契個案的單位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情況,其中24宗在警告期屆滿前已糾正,另外三宗在該署完成重收單位手續前,向署方證明已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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