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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無反應 二房求作法救命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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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17日 05:35
2010年11月17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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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屯門翠林花園「母燒炭子女亡」慘劇,為人「二房」的中年婦涉嫌謀殺昨日在庭上自辯,揭開多年悲慘遭遇。她自幼被母譏為「掃把星」,跟從佛堂「大師」門下懷孕,往後十多年與家人關係疏離,其後得知大師與其他女子有染,泛起自殺之念,燒炭醒來發現子女已無反應,即時想到的竟是找大師「作法」救救子女。

被告利鳳儀(39歲)是四姊弟的「老大」,小時多病,「媽咪叫我『掃把星』,我好唔開心,覺得被孤立」。她稱約9歲時,經營運輸生意的父親有婚外情且另育小孩,其母以淚洗面,四處求神拜佛冀丈夫回心轉意,「阿媽話有個大師好靈,可以幫成家積福轉運」。

母譏掃把星 帶往「大師」轉運

89年她讀中五,學業繁重,為使母開心不敢逆意,每周前往「觀音聖陽宮」兩次,認識「大師」李錦士,因一句話對李深信不疑,「第一次見佢,已經同我媽講我有好多病,但我從來無同佢講過」。被告一家追隨李門下,她獲賜名「妙圓」,「佢話『妙』字同佢有宿世姻緣」。被告哭訴93年9月,李指她陰氣重禍及家人,在屯門佛堂舊址為她「灑淨」,「第一次喺男人面前除衫,好驚」。她指李「作法」時與她性交,往後常以灑淨為名與她性交,否認如李供稱曾到黃金海岸酒店交歡。

未幾被告懷孕,「無諗過灑淨會有BB」,她通知李錦士,對方稱平常事,「有BB可以趕走身上陰氣」。她按李的建議向家人訛稱到澳洲求學,實前往新加坡後返港入住李名下的翠林花園單位,先後誕下3子女。遷居後生活日趨禁閉,她每逢離家或返家都要傳呼李報告行蹤,5年未離開過屯門,「佢話佢乜都知,唔好呃佢」,又只能在李及「大婆」梁穎蘭「監場」下才能致電回家,「我想同阿媽講好唔開心,李生又唔畀。」

產子後生活禁閉 5年未離開屯門

去年10月12日凌晨,被告造訪梁穎蘭與李錦士在美孚的寓所,三人吵架,其間李承認到處留情留種,「好激氣,佢淨係話同我生BB,又同第二啲女人做愛。梁女士又話佢係神棍,即係保佑我屋企人係假嘅,咁我啲仔女點算?」

信任動搖,被告稱帶着小兄妹李兆亨及李寶嘉猶如四面楚歌,欲返娘家暫住及探望腎病父親,其母卻一口拒絕稱「你嫌我唔夠煩?」被告不斷致電李錦士未得回覆,胡思亂想鑽牛角尖,「姓李嘅咁多仔女,都唔會愛惜我啲仔。阿媽都唔要我,唔會要我啲仔女。我自己返唔到轉頭,有乜事佢哋(指仔女)點算。好似畀四面牆圍住,無路行。基本上世界無我存在。」

被告表示13日傍晚買下兩包炭,準備20日燒烤慶祝舊同學生辰。當晚她把半顆安眠藥放入橙汁汽水讓小兄妹喝下進睡,再致電李仍無回覆,燒炭放進睡房與子女一同「長眠」,惟她醒來嘔吐大作,赫見兩小孩毫無反應,遂致電李冀他「作法救人」,依舊無回音才報警。她哭訴:「只係想自己死,唔想傷害人。」辯方指被告承認誤殺,否認謀殺,不獲控方接納。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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