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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屍案陪審團料今退庭官籲勿作道德審判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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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08日 06:35
2016年11月0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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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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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英籍銀行高層前年涉嫌在灣仔嘉薈軒寓所內割喉虐殺兩名印尼女子,他否認兩項謀殺罪。法官昨續引導陪審團,料陪審團今日退庭商議裁決。法官強調陪審團只可根據庭上證供裁決,不應被其道德觀及同情心左右判斷。


需決定是否因精神失常殺人

暫委法官司徒冕昨在引導陪審團時表示,控辯雙方不爭議被告Rurik Jutting(31歲)(圖)殺害兩名死者Sumarti Ningsih(23歲)及Seneng Mujiasih(26歲),惟陪審團需決定被告是否因其精神問題,包括可卡因及酒精使用障礙、自戀人格障礙及性虐癖影響,顯著削弱其判斷、理解及自制能力,若認為被告是在神志失常下(abnormality of mind)犯下本案,以致被告可獲減責(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則可判其誤殺罪成。


法官引述辯方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結案陳辭,指法庭並非要作道德審判,陪審員不應因對被告行為感惡心,或因同情兩名死者而作出裁決。法官又說,本案獲中外傳媒廣泛報道,但陪審員不應查看有關報道,只需依賴庭上證供作裁決。


謀殺罪門檻高 須毫無合理疑點

法官提到,控辯雙方4名精神科專家及心理學家認為,案發時被告的精神問題對其判斷能力有不同程度的影響,陪審員需自行決定接納哪些證供,而謀殺罪的舉證門檻高,陪審團須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况下,才可裁定被告謀殺罪成。他表示,被告先後於數天內殺害兩名事主,如陪審團認為被告犯案時受其精神問題影響,他們對兩項罪名的裁決應盡量一致。


【案件編號:HCCC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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