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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 Kelly:如建校不成或另覓校舍 稱如用臨時校舍或退部分債券費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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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08日 19:35
2016年11月08日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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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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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擬明年9月在屯門掃管笏辦國際學校、但校舍尚未動工的Mount Kelly International,其校董Martin Wong昨承認,如第一期校舍「起唔成」,或會另覓校舍或以其他方案取代,若使用臨時校舍,與家長商議後或會退回部分債券費用,但沒提及金額。


上周向Mount Kelly發警告信的教育局,昨稱十分關注事件,提醒該機構不得憑任何理由向公眾發出可能誤導的信息,信件亦不應被理解為純屬指引性質;辦學團體應尊重《教育條例》和其他法例要求,不應令學生及家長的利益或安排受損;家長亦應了解機構是否按法例註冊。該局表示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按《教育條例》考慮適切行動。


校董﹕完成土地勘察將申牌

校董Martin Wong昨在記者會強調「所有東西都work in progress(工作進行中),有信心明年9月開校」,會在完成第一期校舍土地勘察後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掃管笏建校,料年底可向教育局再次提出辦學申請。但若因未獲批文影響建校進度,致未能於明年9月開學,便要啟動「Plan B」。他拒絕透露後備方案,只稱另覓校舍是其中一個選擇。


申請空置校舍需逾年

曾任前教育統籌局分區辦事處官員的退休小學校長梁紀昌表示,國際學校可物色非牟利空置校舍辦學,大部分為辦學團體持有、但由政府批地,除要說服辦學團體給予校舍使用權,亦須得教育局批准,據以往經驗,申請程序耗時逾年,「除非搭通天地線,否則開不及」。若物色商場中的私人補習社作為校舍並無不可,但一般地方淺窄,也不能改建美勞室或實驗室,「家長接受到便沒問題」。


另外,Mount Kelly要求接受第二輪面試學童的家長,必須持有192萬元的個人提名債券,Martin Wong稱,如該機構未能於明年9月開學,已購買債券的家長可申請全數退還。有曾打算購買該校債券的家長向本報提供債券條款,列明債券持有人可轉讓債券,但須付8萬元轉讓費及其他行政開支。此外,在學校沒取錄債券持有人提名的學童、學童從該校畢業、法庭要求學校清盤或學校至今年12月31日都還未開始建設(i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chool cannot be commenced by 31st December 2016)等情况下,便可獲退款。如學童離開學校、但債券持有人持有債券未超過3年,校方會收取債券面值20%的金額作為手續費。


律師﹕退款條款字詞含糊

律師梁永鏗表示,條款有部分語句含糊,如「construction of the School」中「construction」一詞難界定,且條文指「學校( School)建設」而非「校舍建設」,「如果有貨車、有建築物料運到校舍地盤,是否可算開始建設?招聘教師、購買電腦,又算不算開始學校建設?」他說其中詮釋空間大,屆時若學校不願退款,家長或要經民事訴訟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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