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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雖然天鑄已屆現樓,但發展商今次重推,特別加入「先住後付」付款方案,成交期最長達1080日,而有關「先住後付」之佔用許可證費用,更可在樓價中扣除,惟業主在未完成買賣合約期間不可出租單位。
上述先住後付計劃,買家須於90天內先付樓價15%;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並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最長660天,分三期交付合計樓價7.5%,即每次繳付2.5%樓價(另若再付7%許可證費用即可申請提前入住);餘下77.5%樓價則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750天內付清。
不過,若買家想再延續多330日才上會,便須再付5%樓價(另需再1.5%行政費用),換言之,買家最長可選用1080日長成交期。發展商表示,此付款方案適合換樓客,讓他們不用急於沽出單位。另值得注意的是,買家於佔用單位期間要負責管理費、地租及差餉等,有關費用可於7%許可證費用扣除;餘下許可證費用則可用於繳付77.5%樓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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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先住後付計劃,買家須於90天內先付樓價15%;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並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最長660天,分三期交付合計樓價7.5%,即每次繳付2.5%樓價(另若再付7%許可證費用即可申請提前入住);餘下77.5%樓價則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750天內付清。
不過,若買家想再延續多330日才上會,便須再付5%樓價(另需再1.5%行政費用),換言之,買家最長可選用1080日長成交期。發展商表示,此付款方案適合換樓客,讓他們不用急於沽出單位。另值得注意的是,買家於佔用單位期間要負責管理費、地租及差餉等,有關費用可於7%許可證費用扣除;餘下許可證費用則可用於繳付77.5%樓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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