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人權監察﹕示威者控襲警重罪突升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12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12日 05:35
2010年11月12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遊行集會是香港自由標誌,但近年不斷有示威者被控襲警。香港人權監察分析保安局數字,顯示由07年起,警方及律政司採用罰則較重、可判即時入獄的《侵害人身罪條例》檢控涉嫌襲警示威者的個案突然飈升。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批評,示威者大多只與警員推撞,「質疑是政治打壓」。

香港人權監察引用保安局對遊行集會示威者控告襲警數字,顯示07年前,每年被檢控人數不多於兩人,但07年急劇飈升至19宗,08至09年亦有5宗,全部更是被控《侵害人身罪條例》,直至今年首6個月的3宗襲警案,才全部被控罰則較輕的《警隊條例》。

今年3宗用較輕刑罰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昨日討論警方處理公眾集會遊行及襲警檢控事宜。大部分議員炮轟警方近年屢次控告示威者更嚴重的襲警罪,尤其前往中聯辦的遊行更為嚴格。民主黨張文光及何俊仁均質疑,警方早年控告法輪功在中聯辦靜坐阻街失敗後,中聯辦門外加設比正常大的花槽,加上中聯辦外架有鐵馬、又有兩層警員把守,加上記者、其他行人等,令示威空間少之又少。何俊仁又說﹕「中聯辦(外)環境惡劣,又不可張貼示威信,比日本領事館還要差,難免導致過火行為。」民建聯劉江華質疑現時襲警可被控《警隊條例》或《侵害人身罪條例》,只靠新指引如何能解決選擇不同控罪的爭拗。

警﹕引用前徵律政司意見

羅沃啟批評,律政司容許警方主導襲警案檢控是有利益衝突,促請當局修例統一兩條條例以減少選擇性檢控,又應將所有有利益衝突案件,如襲警等全權交予律政司處理。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強調,警方對示威者已忍耐並專業地處理。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吳家聲則指出,8月底的內部指引已要求採用《侵害人身罪條例》檢控前必須取得律政司意見。他於會上兩度提及指引不同準則,包括侵犯行為和目的、警員可能導致傷害、警員實際受傷嚴重性,及會否有連鎖後果,但他未有回應會否公開指引。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