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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人的行為是因制度而產生的。每個制度都可以說成是一種遊戲規則,每個遊戲規則都會鼓勵一種行為。同樣地,怎樣的選舉制度,會產生不同的候選人與議員特質。
香港的議會選舉是用「最大餘額法」的比例代表制。這一篇文章的字數,固然沒辦法詳述這制度,但是粗略地說,這是一個只要我們能爭取到一個選區裏,約一成選民的支持,就可以當選的制度,以及每區都有一個「尾席」。
這是一個怎樣的制度?你只需要10%的選票,那代表的是,其實那個選區的人有90%都不喜歡你,都沒有關係;你只需要完全討好和穩固你那10%的選票,你就可以取得一席。為了討好這些人,即使你說一些會導致其他人討厭你的話、做一些導致剩下的人討厭你的事,其實是影響不了你的議席的,因為那些會討厭你的人,無論如何他的票都是別人的。
大家心知肚明,這固然是方便種票以及親北京勢力而成立的制度,故此經常出現票數和議席不成比例。某些政黨會因為立場堅定,票源穩固,就算他們被大部分市民討厭都能長期穩守席數。這些都是既成的事實。
雖然當初設立這制度,可說是立心不良的,但某程度上,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也促進了香港政治理念的進化。因為參與香港的立法會選舉,你並不需要面面俱圓,得到社會上不同階層、性別、年齡的廣泛支持;相反,你只需要得到一個階層、一個性別、一個年齡層的熱烈支持。台灣人會看到兩年內「香港獨立」聲勢就成,因為香港一個理念只需要10%的支持,就足以進入議會了。
就算你得罪了所有中產,也沒有問題;就算你得罪了所有的主婦,也是沒有問題。這個參選制度最不怕的是得罪人。制度鼓勵,甚至迫使了參政者這樣做。你得罪九成的人得到一成人的注視,總比起當一個能顧及相當人的利益,但因為避免得罪人而不把話說得那麼死、面目含糊的人好。
故此,你只需要針對社會上任何幾個加起來足夠十分之一的板塊去參選,立場比其他人更鮮明就可以。
大家要求「執政」以外的東西
有些市民會抱怨說:為什麼議員總是嘩眾取寵,行為和言論都駭人呢?這樣抱怨的人並不理解現在我們用的制度,本來就是在要求議員們盡可能這樣做。你要清楚,對於深知自己支持的理念根本不可能取得議會多數的少數派來說,支持一個穩紮穩打的平凡人,在議會裏也沒有什麼用處的。
對社會不滿的人,希望的是能夠衝撞議會。即使不能打破這悶局,至少也能夠令心情好過點,甚至只是提供娛樂性也沒有關係。畢竟在功能組別的存在下,民意基本上沒有可能取得過半議席、通過自己意願的法案。再怎樣選也沒有執政的可能性的話,大家要求的,自然是「執政」以外的東西。
你做出一個不能執政、無法改變現况的制度,卻要求大家以「選執政者」的心態去選議員,反而是不理性的行為。大家追求改變時,自然是追求不確定性,哪怕是駭人,都會比死路一條的悶局好。
香港的議會選舉是用「最大餘額法」的比例代表制。這一篇文章的字數,固然沒辦法詳述這制度,但是粗略地說,這是一個只要我們能爭取到一個選區裏,約一成選民的支持,就可以當選的制度,以及每區都有一個「尾席」。
這是一個怎樣的制度?你只需要10%的選票,那代表的是,其實那個選區的人有90%都不喜歡你,都沒有關係;你只需要完全討好和穩固你那10%的選票,你就可以取得一席。為了討好這些人,即使你說一些會導致其他人討厭你的話、做一些導致剩下的人討厭你的事,其實是影響不了你的議席的,因為那些會討厭你的人,無論如何他的票都是別人的。
大家心知肚明,這固然是方便種票以及親北京勢力而成立的制度,故此經常出現票數和議席不成比例。某些政黨會因為立場堅定,票源穩固,就算他們被大部分市民討厭都能長期穩守席數。這些都是既成的事實。
雖然當初設立這制度,可說是立心不良的,但某程度上,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也促進了香港政治理念的進化。因為參與香港的立法會選舉,你並不需要面面俱圓,得到社會上不同階層、性別、年齡的廣泛支持;相反,你只需要得到一個階層、一個性別、一個年齡層的熱烈支持。台灣人會看到兩年內「香港獨立」聲勢就成,因為香港一個理念只需要10%的支持,就足以進入議會了。
就算你得罪了所有中產,也沒有問題;就算你得罪了所有的主婦,也是沒有問題。這個參選制度最不怕的是得罪人。制度鼓勵,甚至迫使了參政者這樣做。你得罪九成的人得到一成人的注視,總比起當一個能顧及相當人的利益,但因為避免得罪人而不把話說得那麼死、面目含糊的人好。
故此,你只需要針對社會上任何幾個加起來足夠十分之一的板塊去參選,立場比其他人更鮮明就可以。
大家要求「執政」以外的東西
有些市民會抱怨說:為什麼議員總是嘩眾取寵,行為和言論都駭人呢?這樣抱怨的人並不理解現在我們用的制度,本來就是在要求議員們盡可能這樣做。你要清楚,對於深知自己支持的理念根本不可能取得議會多數的少數派來說,支持一個穩紮穩打的平凡人,在議會裏也沒有什麼用處的。
對社會不滿的人,希望的是能夠衝撞議會。即使不能打破這悶局,至少也能夠令心情好過點,甚至只是提供娛樂性也沒有關係。畢竟在功能組別的存在下,民意基本上沒有可能取得過半議席、通過自己意願的法案。再怎樣選也沒有執政的可能性的話,大家要求的,自然是「執政」以外的東西。
你做出一個不能執政、無法改變現况的制度,卻要求大家以「選執政者」的心態去選議員,反而是不理性的行為。大家追求改變時,自然是追求不確定性,哪怕是駭人,都會比死路一條的悶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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