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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藉基金會避稅 1700萬收入變「善款」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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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05日 06:35
2016年10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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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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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朗普曾涉嫌要求有生意來往、欠他或其公司錢的人,將款項交到其獲豁免繳稅的基金會,涉款230萬美元(約1794萬港元),惹避稅之嫌。


善款擺平官司買畫像

《華盛頓郵報》上月引述消息人士披露,特朗普多年來是基金會唯一捐款人,但2000年開始接受其他人捐款;特朗普則2009年起停止捐款。其中特朗普於2011年出席美國電視頻道「喜劇中心」(Comedy Central)的節目後,該頻道將一筆40萬美元(約312萬港元)款項存入特朗普基金會。紐約商人埃貝斯(Richard Ebers)曾向特朗普的公司購買門票、產品,被告之將款項轉交予特朗普基金會,結果在2011至2014年間,埃貝斯共「捐出」近190萬美元(約1482萬港元)。


《華郵》早前亦稱,特朗普動用基金會25.8萬美元(約201萬港元),擺平兩宗官司,又涉嫌動用捐款購買兩幅自畫像。法例規定禁止基金會負責人將私人收入存到慈善機構避稅,並利用有關款項讓自己獲益。


稅務專家指出,特朗普將自己的收入轉到基金會時,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特朗普高級顧問愛潑斯坦(Boris Epshteyn)承認,喜劇中心那筆40萬美元款項是特朗普的收入,已繳稅,但未有交代埃貝斯的款項有否納稅。特朗普在日前的訪問中,被問及是否有信心基金會遵守慈善法例,他說:「我希望是……意思是我的律師會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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