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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促墮胎 被告:以後喺醫院點救人?長青網文章

201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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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9月28日 06:35
2016年09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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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告簡媛茌昨自辯稱,她與事主鄭柏堯成為情侶後有性行為,至去年6月鄭聲稱妻子懷孕,二人決定分手。去年8月被告發現懷孕,鄭知悉後對她說:「我哋係咪應該趁早解決咗佢?」被告稱感到失望,一度哽咽說﹕「我唔要BB,以後喺醫院點救人?」


追問二人關係 「當你屋企人」

被告表示她因要「尊重BB爸爸」,又稱「好愛佢,唔想佢壓力咁大」,終同意墮胎。被告稱墮胎後關係依舊,直至去年聖誕節前後,她希望弄清二人關係,遂問鄭:「其實你仲愛唔愛我?」鄭稱:「傻豬嚟㗎唔好諗咁多。」在她追問下鄭終於回答:「我鍾意你㗎,不過已經唔係當初嗰種激情,而係會當你屋企人咁愛惜你。」被告不滿追問:「唔係鍾唔鍾意,係愛唔愛!」鄭回答仍愛她,但稱「愛有好多種」,二人關係已不是「男女嗰隻愛」。


不介意做第三者 「佢可靠」

在控方盤問下,被告承認即使一早知道事主鄭柏堯有太太,仍不介意做第三者,因為「覺得佢誠信OK,應承我嘅嘢會做,係可靠嘅人」,又稱鄭曾對她表示這次是他首次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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