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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橫洲事件在官方解畫之後,繼續燃燒,確實罕見。在執筆之時,其中一個被「摸底」的主角梁志祥說了一句「元朗模式」,有力地描述了政府發展新界土地的潛規則。
「元朗模式」就是「畀錢」模式
所謂「元朗模式」,其實只有一個,就是「畀錢」模式。這個模式放諸屯門、天水圍、北區、西貢均差不多,但在收地的過程之中,各地情况略有不同。但問題的核心,大抵就是錢。「元朗模式」的邏輯是:任何地主都不會阻止政府收地,前提是「畀足錢」,因為政府是向地主收地,就應該要賠償。對某些地區領袖而言,為何被收地之村民不願離開,並非基於在地感情或熱愛鄉郊生活,只是政府賠償未夠而已,只要政府願意付多一點,或者用一些方式如恩恤、安家費等給多一點錢,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過往這種模式運作「暢順」,因為在這個模式下,加上其他收地手法,包括威嚇、滋擾以至暴力等,相關人等就可以迅速「協助」及「加快」收地的過程。某個程度上,過往幾十年,政府都是這個模式的得益者,因為官府中人,毋須天天帶頭出面收地,身水身汗。至於在政府收地範圍附近的私人土地發展商,更會積極配合,在政府收地範圍附近加快囤積土地,整合不同發展方式,交予城規會考慮,以達至所謂協同效應。例如政府領導層念茲在茲的皇后山,原擬作私立大學發展用途,在3年前沒有通知有意辦學的團體下,忽然收回,並聲稱發展公屋。去年,就有皇后山附近的土地持有人,希望手上的土地能與皇后山共同發展,形成一個較大規模的社區云云。當然,政府暫時仍未有皇后山的詳細規劃方案出台。但據報道,有說皇后山土地的發展構思,分為3個部分,一為公屋,一為中低密度住宅,最後一部分為國際學校。市民會問,當初收回皇后山不搞私立大學時,不是說過全部發展為公屋嗎?為何現在卻有私樓發展的構思呢?正正因為皇后山有個私樓發展部分,就吸引了附近的私人發展商,希望積極配合了。
問題是這模式應否不斷重複下去
說到底,這個模式的精髓在於「錢」,而不是政府有沒有決心發展土地。橫洲不會不被發展,現在的僵局,只是棕土的賠償價錢未談妥。問題是,橫洲規劃之初,政府已處於談判劣勢,因為在4年前,政府急着要向外公布可以有多少個單位可以興建公屋,以顯示行政當局好「着急」地搵地。但假如要待橫洲的所有土地,傾好賠償及搞定之後,才公布有多少個單位供應,政治上不可行,於是為求交數,政府就「4000個都殺」,可以先「殺掉」非原居民村,其他的留待下一次再傾。至於政府為何有信心(但無時間表)橫洲可以起到共1萬7000個單位呢?無他,因為根據過往經驗及模式,只要賠足,就可以收回土地。當然何謂「賠足」,就要與土地持有人坐下慢慢談,通常一談經年而已。
問題是,這個模式是不是應該不斷重複下去呢?觀乎現在各界的反對聲音,政府不應只是交代橫洲的發展時間表,而是更進一步宣示有沒有決心,拆散元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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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模式」就是「畀錢」模式
所謂「元朗模式」,其實只有一個,就是「畀錢」模式。這個模式放諸屯門、天水圍、北區、西貢均差不多,但在收地的過程之中,各地情况略有不同。但問題的核心,大抵就是錢。「元朗模式」的邏輯是:任何地主都不會阻止政府收地,前提是「畀足錢」,因為政府是向地主收地,就應該要賠償。對某些地區領袖而言,為何被收地之村民不願離開,並非基於在地感情或熱愛鄉郊生活,只是政府賠償未夠而已,只要政府願意付多一點,或者用一些方式如恩恤、安家費等給多一點錢,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過往這種模式運作「暢順」,因為在這個模式下,加上其他收地手法,包括威嚇、滋擾以至暴力等,相關人等就可以迅速「協助」及「加快」收地的過程。某個程度上,過往幾十年,政府都是這個模式的得益者,因為官府中人,毋須天天帶頭出面收地,身水身汗。至於在政府收地範圍附近的私人土地發展商,更會積極配合,在政府收地範圍附近加快囤積土地,整合不同發展方式,交予城規會考慮,以達至所謂協同效應。例如政府領導層念茲在茲的皇后山,原擬作私立大學發展用途,在3年前沒有通知有意辦學的團體下,忽然收回,並聲稱發展公屋。去年,就有皇后山附近的土地持有人,希望手上的土地能與皇后山共同發展,形成一個較大規模的社區云云。當然,政府暫時仍未有皇后山的詳細規劃方案出台。但據報道,有說皇后山土地的發展構思,分為3個部分,一為公屋,一為中低密度住宅,最後一部分為國際學校。市民會問,當初收回皇后山不搞私立大學時,不是說過全部發展為公屋嗎?為何現在卻有私樓發展的構思呢?正正因為皇后山有個私樓發展部分,就吸引了附近的私人發展商,希望積極配合了。
問題是這模式應否不斷重複下去
說到底,這個模式的精髓在於「錢」,而不是政府有沒有決心發展土地。橫洲不會不被發展,現在的僵局,只是棕土的賠償價錢未談妥。問題是,橫洲規劃之初,政府已處於談判劣勢,因為在4年前,政府急着要向外公布可以有多少個單位可以興建公屋,以顯示行政當局好「着急」地搵地。但假如要待橫洲的所有土地,傾好賠償及搞定之後,才公布有多少個單位供應,政治上不可行,於是為求交數,政府就「4000個都殺」,可以先「殺掉」非原居民村,其他的留待下一次再傾。至於政府為何有信心(但無時間表)橫洲可以起到共1萬7000個單位呢?無他,因為根據過往經驗及模式,只要賠足,就可以收回土地。當然何謂「賠足」,就要與土地持有人坐下慢慢談,通常一談經年而已。
問題是,這個模式是不是應該不斷重複下去呢?觀乎現在各界的反對聲音,政府不應只是交代橫洲的發展時間表,而是更進一步宣示有沒有決心,拆散元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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