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前妻楊福和及幼女陳慧慧就家族資產分配起糾紛,案件昨續審,楊福和傳召長女陳慧芳作供。2006年前在美國打理父親業務的陳慧芳承認與胞妹於2012年決裂,又稱仍未收足父親擬分配給她的45億元,但否認主動查探父親擁有的資產。
陳慧芳供稱,在父親分產安排下,與胞妹陳慧慧一樣可獲45億元,但她只獲美國物業及資產,以及香港山頂柯士甸山道8號物業,惟該物業最後被安排轉予母親名下,故她仍未收足。
稱不解妹為何不想合作
原本一直住在美國的陳慧芳表示,2006年起長期留港,但她否認2004年起便主動查探父親名下私人公司的帳目,她說分產是父親給她們的禮物,不會過問。根據庭上文件,其中一個分產方案要重新調配兩姊妹的資產,但陳廷驊知道兩姊妹不能合作處理,故不喜歡有關方案。陳慧芳供稱,不明白陳慧慧為何不想與她合作,又說自己對合作沒有問題。
08年申請父「無行為能力」
2008年法庭頒令陳廷驊為「無行為能力人士」,陳慧芳承認由她提出申請,後來陳慧芳欲參與管理父親財產的委員會,但陳慧慧反對,認為應委任獨立人士處理,法庭最終委任獨立委員會。翌年,已結婚60年的父母突然辦理離婚,她承認為母親在離婚官司作證人。陳慧芳說當時與陳慧慧談不上兩句,直至2012年因二人就父親的醫療安排有爭拗,姊妹正式決裂。
被問及母親的健康,陳慧芳供稱,母親於2010年10月因中風留院,但差不多每晚也會回家晚飯,至2014年6月母親嚴重中風長期留院至今,她說有為母親處理包括財務等事務。
楊福和興訟表示,2004年8月就陳廷驊部分財產作分配建議,擬向長女陳慧芳及幼女陳慧慧各分45億元資產,二人要各把其中15億元、即約三分之一的資產分予楊福和,故三母女平均各得30億元。惟陳慧慧向楊隱瞞其所得的資產已升值至接近90億元,令楊獲分金額少了約15億元。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A17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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