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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普主席連環沽貨 資產凍結後 月內兩度套逾500萬長青網文章

201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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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9月23日 06:35
2016年09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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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德普科技(3823)早前遭沽空機構狙擊「爆煲」後,主席李永生先被斬倉再頻頻沽貨,直至上月底更遭法院頒令,凍結其市值逾1100萬元的香港境內資產。惟據聯交所資料,李永生在禁制令生效後仍連環沽貨,共套現逾500萬元。


明報記者 尉奕陽

專家:或境外持有 不受禁制

根據公告,高等法院於8月30日頒令,禁止李永生處置或處理最多達1123.79萬元的任何香港境內資產,同時亦禁止將其轉出香港或是減低該筆資產價值。公告並未解釋禁制令與李永生資產的細節。儘管如此,李永生卻依然於近期繼續沽售自己的股票資產。根據聯交所的公告,李永生於9月15日及21日於場內售出合計約2943萬德普股份,獲利達500萬元。


香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禁制令要求李永生不可處置香港境內資產,但若其於境外持有實物股票,並通過本港經紀預先出售,再於日後補貨交割,亦有可能不受限制沽貨。他續稱,本港大部分上市公司老闆都會持有實物股票,亦有不少殼公司會在向財務公司借錢時將其抵押。


若應付緊急財務承擔 或允許進行交易

德普科技今年7月底遭沽空機構Glaucus狙擊,稱其財務造假並予以「強烈沽售」評級,目標價0元。公司股價次日遭遇「洗倉」,跌近九成,市值蒸發128億元。


翻查紀錄,李永生在公司遭狙擊後翌日起開始被券商斬倉(見表),其後更自行減持,至今已合共8次減持,涉資約1.36億元,其中不少交易是在禁售期進行,惟公司曾公告解釋,多宗交易是因為李永生抵押於券商的持股因股價大跌而被斬倉,由於《上市規則》允許在特殊情况下沽貨,並不違反規定。


根據《上市規則》條例C.14條,交易只有在董事會確認出售事項是唯一可選的合理行動時才允許進行,而董事藉出售或轉讓證券去應付一項無法用其他方法解決的緊急財務承擔,可被視為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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