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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橫洲記招無助解謎,只成為官員表演劣拙遮醜雜技的馬戲。
第一,特首承認自己拍板決定「分期發展橫洲」。
不要被這份「承擔」迷惑,因為梁振英說「運房局提出若不優先興建4000個第一期單位,會拖累整個計劃」。
即是說,梁振英把縮減橫洲的責任,推卸在運房局身上。特首只是「順水推舟」,支持部門朝該方向展開工作。
問題來了,他作為最高負責人,不能只做決定,而是應該解決問題;否則何以要成立以特首為主席的跨部門工作小組?
當運房局提議遭遇地區人士反對時,行政長官有無提出解決方法?部門估計處理棕地問題要有新的政策妥善處理,請問當時行政長官有無運用權力研究?若否,便是失職。
第二,特首拍板,是在2014年1月的三司會議上。
政府的摸底工作,第一次是2013年的7月,當時房署職員明白表示,拒絕縮減建屋的建議。第二次摸底,2013年9月,根據梁志祥提供的摸底內容,政府當時帶同元朗工業邨的經理到場,希望回應關於搬入大量居民卻未有足夠就業配套的問題。也就是說,在第二次摸底時,政府仍然希望興建1.7萬個單位。而且,當時的發展目標,仍然是橫洲北面棕地。
問題來了,為何在第二次摸底後,2014年1月的三司會議上,運房局的官員竟然完全改變立場,建議政府放棄興建1.7萬個單位?中間發生什麼事?為何最高負責人梁振英特首,居然欣然接受,拍板決定呢?
而三司會議後的第3次摸底會,已經是直接商討如何在橫洲興建4000個公屋單位的事情。內容為何?是否那次直接商討建屋地點由橫洲北的棕地搬至綠化地帶呢?
最關鍵的一次,政府偏偏沒有紀錄。
關鍵問題不答,這種政府,如何取信於民?
第一,特首承認自己拍板決定「分期發展橫洲」。
不要被這份「承擔」迷惑,因為梁振英說「運房局提出若不優先興建4000個第一期單位,會拖累整個計劃」。
即是說,梁振英把縮減橫洲的責任,推卸在運房局身上。特首只是「順水推舟」,支持部門朝該方向展開工作。
問題來了,他作為最高負責人,不能只做決定,而是應該解決問題;否則何以要成立以特首為主席的跨部門工作小組?
當運房局提議遭遇地區人士反對時,行政長官有無提出解決方法?部門估計處理棕地問題要有新的政策妥善處理,請問當時行政長官有無運用權力研究?若否,便是失職。
第二,特首拍板,是在2014年1月的三司會議上。
政府的摸底工作,第一次是2013年的7月,當時房署職員明白表示,拒絕縮減建屋的建議。第二次摸底,2013年9月,根據梁志祥提供的摸底內容,政府當時帶同元朗工業邨的經理到場,希望回應關於搬入大量居民卻未有足夠就業配套的問題。也就是說,在第二次摸底時,政府仍然希望興建1.7萬個單位。而且,當時的發展目標,仍然是橫洲北面棕地。
問題來了,為何在第二次摸底後,2014年1月的三司會議上,運房局的官員竟然完全改變立場,建議政府放棄興建1.7萬個單位?中間發生什麼事?為何最高負責人梁振英特首,居然欣然接受,拍板決定呢?
而三司會議後的第3次摸底會,已經是直接商討如何在橫洲興建4000個公屋單位的事情。內容為何?是否那次直接商討建屋地點由橫洲北的棕地搬至綠化地帶呢?
最關鍵的一次,政府偏偏沒有紀錄。
關鍵問題不答,這種政府,如何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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