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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秉權:烏坎事件5周年長青網文章

201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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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9月21日 06:35
2016年09月2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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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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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9月21日,是烏坎事件5周年。今天的烏坎抗爭,以迫害維權領袖、分化群眾、海陸戒嚴封村、武力鎮壓、流血、大舉拘捕、打記者和壟斷消息收場,和5年前相比,內地官方的態度截然不同,少了懷柔,多了硬任務。在此,我們不妨重溫一下,當年中央和廣東省委高層如何評價烏坎的處理手法。


回看5年前懷柔 恍如隔世

2011年9月,數以千計的烏坎群眾上街抗爭,抗議「官商鄉黑」,指控有官員私賣土地貪污受賄,壓榨村民。經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省監察廳查明,證實最少有20名官員受賄或舞弊,涉及非法轉讓土地、違法辦理土地手續、利用職權侵佔村集體財產、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違反廉潔自律收受紅包、收「好處費」、違規購買小汽車、違規操作村民委員會選舉等違紀問題(官方公布的涉貪金額只有106萬),烏坎原村支書記和原村委主任被開除黨籍。


道理愈來愈明,村民經過3個月的團結和頑強抗爭,其間經歷了多少場警民衝突,甚至出現村民薛錦波在被公安扣留期間離奇死亡事件,為防局勢失控和惡化,廣東省委最終接管解決,派出由時任省委副書記朱明國領頭的工作組進駐,走進村民家和與村民對話,以懷柔手法解決烏坎危機。幾個月後,村民舉行民主選舉,一人一票重選村委,結果林祖戀以九成高票當選村主任。


廣東省委當時處理烏坎事件的方針是尊重民意,以人為本,認同民眾合理訴求,理解和不苛責村民的不理性行為,不再搞官民對立,反而將雙方連成一線解決問題,做事陽光透明,講法律時亦情理兼備,總括提出了「5個堅持」。


第一,堅持民意為重,以最大決心、最大誠意、最大努力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工作組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站穩群眾立場,懷着對群眾的深厚感情做好各項工作,一定要徹底摸清烏坎村民的合理訴求,一定要認真回應和解決村民的合理訴求,一定要嚴肅查處違法腐敗行為,一定要為烏坎村民辦好事辦實事,一定要讓烏坎重新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


第二,堅持群眾為先,依靠群眾解決烏坎問題。陸豐烏坎村群眾的主要訴求是合理的,基層黨委政府在群眾工作中確實存在一些失誤,村民出現一些不理性行為可以理解。朱明國還說:「只要你們有誠意和政府一起來解決問題,什麼事情都可以談,都可以找到出路。」


第三,堅持以人為本,全力做好死者(薛錦波)家屬的「安撫優恤」工作。


第四,堅持陽光透明,及時公布調查處置工作的進展情况。


第五,堅持法律為上,依法依規、講情講理,妥善解決問題。政府回應和解決群眾的訴求界定是否合理,首先要以法律法規來界定,同時要以人為本,考慮人民群眾的實際利益。


這些以人為本的手法,5年前和平解決了烏坎事件,後來內地還曾推崇過「烏坎經驗」,認為這是一次成功解決群體事件、土地矛盾、既維穩又維權的範例,全國多個地方相繼組織交流會學習。時任廣東省委書記汪洋亦曾表示,召開全省性會議,把從烏坎這個點取得的經驗教訓,用於指導全省加強村級組織建設。


至於中央方面,時任總理溫家寶在烏坎事件後曾考察廣東,表示「一定要保障農民的選舉權利」。


而主管全國公、檢、法和維穩的中央政法委還罕有地兩次正面評價廣東處理烏坎事件的經驗。


2012年6月,時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王樂泉在北京聽取廣東省委副書記兼省政法委書記朱明國的工作匯報,王樂泉讚揚廣東妥善處置烏坎事件,積累了很好的經驗,表示從總體上看,廣東近年政法工作很出色。


數日後,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又聽取朱明國的工作匯報,他對廣東處置烏坎事件充分肯定,認為廣東在經濟建設和維穩工作上為全國創造了「先走一步」的經驗,特別是「在創建平安廣東的工作中,大膽設計,超前謀劃,為全國創新維穩理念、開創維穩新路徑方面多創造方向性、指導性的經驗」。


烏坎「9•21」,5年後的今天,政治環境已大不同,沒有了以人為本和懷柔手法,取而代之的是官方的硬拳頭,有策略地逐一迫害維權領袖,令群眾群龍無首,之後以不妥協和拖延為策略,希望耗盡民眾士氣,又封鎖消息,拳腳趕絕記者,最終武力鎮壓,達至「9•21」5周年前一定要清場的硬任務。


今天回看5年前的懷柔,總覺有點恍如隔世,不可思議。


作者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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