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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佳﹕翠華的原罪長青網文章

201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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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9月08日 06:35
2016年09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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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翠華(1314)一紙洽商賣盤通告,揭開五名創辦人內鬥序幕,同時坊間花生四處亂飛,或說食物質素每况愈下,或說服務差劣,一時之間「執咗佢啦」之聲此起彼落,但在筆者看來,與大量只為賣殼上市的「港人品牌」相比,翠華是罕有地真心希望藉上市擴張業務的本土企業,如今因為一些「原罪」落得千夫所指,最終因股東內訌而落入他人手上,實在是非常可惜。


近10年有不少港人熟知的本地品牌上市,但大多如Magnum、現代教育、Walker Shop等都很快賣盤,上市時風光非常的米蘭站(1150)雖未賣盤,但上市後業績一直半死不活,猶如是老闆姚君達貨架上的一個過季手袋,賣盤指日可待;甚至形成現時每聽聞有本地公司上市,朋友間第一句必是「又啤殼呀?」

李遠康有誠意 異於其他啤殼股

焦點回到翠華身上,筆者聽過一個江湖傳聞,李遠康在翠華招呼生意伙伴或朋友時,很着重送上的一杯熱奶茶,還會說「要有泡才有手工冲泡味道」,傳聞真假無從知曉,但從不是翠華fans的筆者,曾經兩度親見李遠康親身巡舖,種種迹象都顯示李遠康就算不是一個出色的生意人,至少是一個有心的生意人,又想起掛牌當日,創辦人們握手微笑的表情,借上市賣盤亦恐怕非其本意。


要說翠華為何由港人品牌到遭港人唾棄,筆者綜合成兩大「原罪」,其一是「唔好食(甚或是「好難食」)」。味道是很主觀的,對食物質素有追求的人都應該了解,高質素的食物都是不大可能大量生產的,但對於一間上市的餐飲公司來說,擴張與質素之間的平衡是很難拿捏的,以翠華而言,當年上市後首要是設立中央廚房,說穿了,其實只是確保質素「不會太差」,而不是提高質素。只要用心一想,現時香港規模較大的上市餐飲股,大家樂(0341)及大快活(0052)都是主打快餐,有誰會形容其出品食物為「好食」?只是翠華由三數間分店起家時,不單食物質素,連員工服務態度亦較容易控制,才令如今一眾擁躉難以接受。


食肆做大後 難控制質素

另一個問題則是不斷的加價,由2012年上市至今,用翠華馳名的奶油豬為例,2012年上市時,奶油豬每個盛惠15元,現在售價已加到19元,加幅接近27%。不過,翻查資料,翠華盈利在2012至2015年度仍每年上升,這的確比一眾賣盤股優勝,不過同時盈利能力卻在下降,純利率由2012年的13.6%,到2016年大跌至3.8%。套在奶油豬身上,翠華2012年每賣一個奶油豬可賺2元,現在則跌至0.7元。


奶油豬貴了,翠華盈利卻少了,錢去了哪裏?簡單計算是成本高了,食材、人工,以至租金。其中租金,由2013年佔公司收入12.5%,到2016年增加至16.7%,這當中當然包括向李遠康等「創辦人們」繳付的租金(包括被指「納空租」的赫德道舖),但亦有很大部分是鑽進了其他業主口袋中;而租金,亦是零售餐飲業過去數年一直面對的其中一項不解難題。


上市才是最大原罪

翠華內亂發展至今,筆者聽到不少消息,例如創辦人們各自接觸投資者,評估賣盤或引入股東可能,又例如有高層離任前「自把自為」,令各股東關係更劍拔弩張,但無論現在的爭拗,以至一眾擁躉或Hater對翠華的指摘,筆者想來想去,或許「上市」本身才是最大的原罪。


[李曉佳 財經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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