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婦被指於2011年利用空心的兒童故事書,偷運巿值350萬元的海洛英毒品來港,事後被控販毒罪。惟案件兩度解散陪審團,亦兩度因法官引導陪審團出錯而須重審。已被還押5年半的被告經歷第五度審訊後,昨終獲陪審團以6比1大比數裁定販毒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已被還押5年半
被告卞真菊(45歲,卞音辯)昨聽到陪審團的無罪裁決,隨即淚如雨下,她的親友亦激動地不斷拍手,法庭職員大喝「肅靜」制止。
被告離開法院時再度與親友相擁痛哭,但沒有回應記者提問。被告的親友透露,被告自被捕後已被還押5年半,生活非常難過,幸最終能得到公道,她獲釋後將回到內地生活。
涉空心書藏毒 曾判囚27年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於2011年1月13日乘飛機從馬來西亞到港,於赤鱲角機場被海關關員揭發行李內有4本空心故事書,藏有3.45公斤海洛英毒品。辯方則稱被告對毒品不知情,又稱她案發前於廣州與名叫「大海」的黑人(a man with a dark complexion)成為情侶,後來「大海」請她到馬來西亞旅遊。惟被告抵達馬來西亞後,卻不見「大海」蹤影,只有一名馬來西亞女子負責接待,並着她把裝有故事書的行李帶返本港。
稱黑人男友邀往大馬帶回
本案於2012年1月首度審訊,由於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要解散陪審團重審。翌月第二度審訊期間,有陪審員被揭發私下在網上查閱案件資料,陪審團再度被解散。
案件於同年11月第三度審訊,陪審團大比數裁定被告販毒罪成,法官判被告監禁24年,但上訴庭其後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出錯,下令案件重審。
第四度審訊於2014年3月進行,被告再被裁定販毒罪成,判囚27年,但上訴庭後來再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出錯,發還案件重審,陪審團昨大比數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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