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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政治家羅蘭夫人被送上斷頭台,臨刑前留下了一句為世人所熟知的名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今日開學,在社會的熱炒下,相信中學都在商議如何處理港獨議題進入校園的問題。大學的自由度較中學大得多,恐怕以「學術自由」、「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表達自由」等等之名,港獨的聲音將可長驅直入各大學校園及講台。對此,大學的管理層會是熟視無睹,還是無能為力?
自由和自主是建基於自律
學術自由、院校自主一直是本港大學引以為傲的優良傳統。但這自由和自主是建基於自律之上的。一所院校能夠正名為「大學」,無論是公營還是私營,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既需要行政會議審批,又需要立法會通過,才能成事。私營的樹仁大學用了20年,公營的教育大學也用了近10年。嚴格的審批程序,除了要確保應有的學術水平外,也要確保大學能夠在自律及負責任的基礎上,行使它的自由和自主。自由沒有了自律和責任,就會出現羅蘭夫人所慨嘆的情况。
回到港獨議題入校園,我在上一篇〈懷念華叔〉(8月9日《明報》)的文章內曾說過:
「翻開《基本法》的第一頁,是序言。序言的第一句是『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這就是說,香港屬於中國是歷史事實,與政權無關,與政治無關。分離主義要香港獨立,不是政見問題,而是意圖分裂國土。這是大是大非問題,不能含糊。
翻開基本法的第二頁,是總則。總則第1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是政治現實,因此,特區政府有責任在香港範圍內維護國土的完整;最低限度,不能用公帑資助港獨分離主義。這是應有之義,合情、合理、合基本法。」
香港的大學的成立既然需要政府首肯,亦需要政府資助,理應是建制的一部分,因此「不能用公帑支持分離主義」,同樣適用於大學。况且現今的大學,早已不是象牙塔,社會發生了事情,特別是與學生有關的,大家都很想知道德高望重的大學校長的看法。開學之時,港獨入校園的議題,諸位大學校長恐怕迴避不了!
當然,抽象的講一些原則並不會太難。最近某教育團體的負責人在電台公開聲稱如果中學生談港獨,是求之不得的事。結果引來市民的抗議,最終也是迴避不了,統一了口徑,發表聲明,表示不贊成港獨,「但……」。有了這「但書」,其中的虛與實,明眼人包括學生也是會領會的。所以大學校長如何表達,就真的要看智慧了。
當然每所大學的校情不同,學生的激進程度也不一樣,社會大眾唯有等着瞧吧。大學本應是追求真理的地方,追求真理當然需要擺事實講道理。港獨的議題,並沒有什麼可怕,與其迴避不如直斥其非。怕的是有人罔顧事實,誤導年輕人。
早前在香港電台《視點31》的節目內,教協會長馮偉華就表示對「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存疑,因為「自古以來」並不準確。作為香港最大教育團體的最高負責人,就算未曾去過李鄭屋古墓,也應聽過宋王臺;甚至如果覺得只有物證並不足夠,還有人證,去問問新界的原居民,就知道有幾古!為了宣揚政治理念,置事實於不顧,不是無知,就是無賴。教育界的高人,尚且如此,夫復何言!又豈能怪罪入世未深的學生呢!
與其迴避 不如直面爭議
港獨議題進入大學校園,與其迴避,不如直面爭議,藉此機會進行一次基本法的普及教育。很多人看基本法,只看160條條文,卻忽略了基本法的序言。基本法的序言是這樣的: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被英國佔領。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從而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
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况,國家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
這序言有兩個特點,一是提綱挈領地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產生過程和中國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方針政策寫了下來;二是不可修改。一些年輕人以為可以通過基本法的框架來修改基本法,使香港由「高度自治」變為「完全自治」,那便可以合法地港獨了。這種想法雖然在現實上並不可能,但理論上的機會也不會為零,因為基本法第159條的確列出了修改的辦法。
年輕人沒有社會經驗,喜歡空對空地空談,也是難怪!但序言不屬於基本法的160條條文,因此理論上也是無法修改的。修改了就不再是基本法了,沒有了基本法,也就不再有「兩制」了。
其實只要擺出事實、擺出基本法,所謂的港獨就不應有爭議,也不能有爭議。以現今大學生的聰明才智,是不會不明白的——除了那少數削尖腦袋、準備吃政治飯的!
作者是資深教育工作者
今日開學,在社會的熱炒下,相信中學都在商議如何處理港獨議題進入校園的問題。大學的自由度較中學大得多,恐怕以「學術自由」、「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表達自由」等等之名,港獨的聲音將可長驅直入各大學校園及講台。對此,大學的管理層會是熟視無睹,還是無能為力?
自由和自主是建基於自律
學術自由、院校自主一直是本港大學引以為傲的優良傳統。但這自由和自主是建基於自律之上的。一所院校能夠正名為「大學」,無論是公營還是私營,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既需要行政會議審批,又需要立法會通過,才能成事。私營的樹仁大學用了20年,公營的教育大學也用了近10年。嚴格的審批程序,除了要確保應有的學術水平外,也要確保大學能夠在自律及負責任的基礎上,行使它的自由和自主。自由沒有了自律和責任,就會出現羅蘭夫人所慨嘆的情况。
回到港獨議題入校園,我在上一篇〈懷念華叔〉(8月9日《明報》)的文章內曾說過:
「翻開《基本法》的第一頁,是序言。序言的第一句是『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這就是說,香港屬於中國是歷史事實,與政權無關,與政治無關。分離主義要香港獨立,不是政見問題,而是意圖分裂國土。這是大是大非問題,不能含糊。
翻開基本法的第二頁,是總則。總則第1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是政治現實,因此,特區政府有責任在香港範圍內維護國土的完整;最低限度,不能用公帑資助港獨分離主義。這是應有之義,合情、合理、合基本法。」
香港的大學的成立既然需要政府首肯,亦需要政府資助,理應是建制的一部分,因此「不能用公帑支持分離主義」,同樣適用於大學。况且現今的大學,早已不是象牙塔,社會發生了事情,特別是與學生有關的,大家都很想知道德高望重的大學校長的看法。開學之時,港獨入校園的議題,諸位大學校長恐怕迴避不了!
當然,抽象的講一些原則並不會太難。最近某教育團體的負責人在電台公開聲稱如果中學生談港獨,是求之不得的事。結果引來市民的抗議,最終也是迴避不了,統一了口徑,發表聲明,表示不贊成港獨,「但……」。有了這「但書」,其中的虛與實,明眼人包括學生也是會領會的。所以大學校長如何表達,就真的要看智慧了。
當然每所大學的校情不同,學生的激進程度也不一樣,社會大眾唯有等着瞧吧。大學本應是追求真理的地方,追求真理當然需要擺事實講道理。港獨的議題,並沒有什麼可怕,與其迴避不如直斥其非。怕的是有人罔顧事實,誤導年輕人。
早前在香港電台《視點31》的節目內,教協會長馮偉華就表示對「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存疑,因為「自古以來」並不準確。作為香港最大教育團體的最高負責人,就算未曾去過李鄭屋古墓,也應聽過宋王臺;甚至如果覺得只有物證並不足夠,還有人證,去問問新界的原居民,就知道有幾古!為了宣揚政治理念,置事實於不顧,不是無知,就是無賴。教育界的高人,尚且如此,夫復何言!又豈能怪罪入世未深的學生呢!
與其迴避 不如直面爭議
港獨議題進入大學校園,與其迴避,不如直面爭議,藉此機會進行一次基本法的普及教育。很多人看基本法,只看160條條文,卻忽略了基本法的序言。基本法的序言是這樣的: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被英國佔領。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從而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
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况,國家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
這序言有兩個特點,一是提綱挈領地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產生過程和中國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方針政策寫了下來;二是不可修改。一些年輕人以為可以通過基本法的框架來修改基本法,使香港由「高度自治」變為「完全自治」,那便可以合法地港獨了。這種想法雖然在現實上並不可能,但理論上的機會也不會為零,因為基本法第159條的確列出了修改的辦法。
年輕人沒有社會經驗,喜歡空對空地空談,也是難怪!但序言不屬於基本法的160條條文,因此理論上也是無法修改的。修改了就不再是基本法了,沒有了基本法,也就不再有「兩制」了。
其實只要擺出事實、擺出基本法,所謂的港獨就不應有爭議,也不能有爭議。以現今大學生的聰明才智,是不會不明白的——除了那少數削尖腦袋、準備吃政治飯的!
作者是資深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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