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新學年開始了,因為有支持「港獨」團體在中學發展組織,聲言宣揚和鼓吹「港獨」,可以預期新學年的校園將不會寧靜。「港獨」既然已經成為校園不可迴避的議題,學校和教師怎樣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和討論就十分重要;設若校園竟然成為培養「港獨」生力軍的場所,對學生和香港的遺害顯而易見。事態對整體社會是一項挑戰,期望學校和教師在社會支持下妥善應對,保護學生,避免香港深陷百害而無一利的「港獨」困局。
政府抬舉「港獨」
自欺欺人之談
近日坊間有說法,認為「港獨」進入校園乃言過其實,當局毋須警誡和採取措施應對,云云。據民意調查,年輕人傾向「港獨」比例之高不容忽視,箇中原因可以探討,但是政府此時此刻有責任遏止「港獨」思潮在年輕人之間蔓延。就校園而言,「學生動源」表明將在校園發展組織,宣揚和鼓吹「港獨」,並聲稱已有10多間學校的同學響應,成立關注組參與推動「港獨」;近日,有中學學生組織以「本土關注組」名義,聲言若支持「港獨」的學生代表被學校「無理罷免」,「不排除佔領校務處」,云云。
上述情况說明在言論自由前提下,「港獨」議題進入校園已經成為客觀事實存在,必須好好應對,並非偽議題。設若認為只要政府不理會,「港獨」思潮就會消失,那是自欺欺人之談。近期學校與教師關注的是怎樣體待「港獨」議題,基於學生可塑性高,設若在校園討論不得其法,後患無窮。政府須發揮領導力,嚴肅有力應對校園「港獨」,以免養癰為患。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決定,不會就「港獨」修改或增減《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即使如此,議會認為教師在處理爭議議題時,應該保持客觀及引領學生多角度思考,同時要尊重法律和社會接受的準則;這裏所指尊重法律,包括《基本法》。教師必須遵守《守則》的條文規定,理應教導學生遵守法律,若違反了那就是違反了《守則》。因此,現行《守則》規定教師按專業要求教導學生,只要嚴格遵循,就足以處理校園「港獨」議題。若為「港獨」修訂《守則》或另行制訂指引,勢必一法立、一弊生,必有爭議,討論下來莫衷一是,帶來混亂。因此,只要《守則》夠用,教師的專業操守可以信賴,就無謂節外生枝。
新學年之後,「港獨」議題如何在校園呈現和發酵,仍待觀察。初步估計,不外有學生在校園發起討論,或是在同學之間宣揚鼓吹,另外是有校外學生或團體到校園串連;面對這些情况,學校和教師有必要主動應對。例如組織在課堂,甚至在周會等場合討論,同時提供相關資料,使學生知道香港在中國憲法和《基本法》規定之下的憲制地位,這樣做可避免學生偏聽而被誤導。至於校外學生或團體到校園串連,若為「港獨」而來,那肯定已經踰越言論自由。關乎「港獨」在校園的蛻變,值得密切關注;就校方而言,當然有必要阻止這種串連。
按《專業守則》規定
校園「港獨」不難拆解
學校教師組織討論之外,怎麼引導學生更重要。「港獨」是要改變香港的憲制地位,違反《基本法》規定,是非對錯清晰明確,涉及遵守或違反法律的問題,教師只要給學生講清楚,「港獨」就沒有什麼討論空間。目前在鼓動「港獨」的言論,包括侈言探討的是2047年之後的香港前途,不構成違反《基本法》等,云云;這些奇談怪論,按《基本法》規定,根本不值一駁。所以,在校園應對「港獨」,正常情况下並不應該有太大困難,因為在《基本法》都有答案,包括規定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修改《基本法》不得同中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等,都是拆解「港獨」謬誤的有力理據。教師只須按專業守則,遵循法律規定,如此而已。
「港獨」議題闖進校園,一定程度會影響校園應有的寧靜。在這個關口,學校教師責任重大,在其職權範圍內應該做到專業要求和規定,給學生講清楚即使有討論「港獨」的空間,香港實際上並無選擇「港獨」的自由。學校和教師只要做到這一點,便算是盡了責任,至於「港獨」在社會上還有什麼狀况,那就與他們無關了。社會靜待學校和教師按專業守則應對校園「港獨」,現在就看他們的回應和表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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