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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緊急紀律部隊 薪酬待遇不及警察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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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28日 06:35
2016年08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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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迷你倉四級大火突顯消防工作艱辛和危險,不過在政府架構上,消防處只屬「一般紀律部隊」,薪酬待遇不及警察。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表示,一直爭取把消防升級為「緊急紀律部隊」,認為這亦是對兩位殉職消防員的一份尊重。


聶元風表示,消防處與入境處、海關、懲教署和飛行服務隊同屬「一般紀律部隊」,一些福利「不可以只給消防」,令多年來難以爭取獨有的需要或薪酬架構。以員佐級人員為例,消防員的起薪點為19,780元,較警員的起薪點22,410元低逾一成。


促確立地位 「對殉職消防的認同」

聶認為,消防工作既緊急亦危險,確立消防「緊急紀律部隊」的地位,是對過去所有殉職消防員的認同,「最少可以和他們的家屬說,我們的工作不是一般人隨便可以做到的任務,我們秉持專業技能,無私貢獻的緊急應變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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