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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啟明﹕公屋收入啟示錄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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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26日 06:35
2016年08月2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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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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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聖經.啟示錄》,主要是對未來的警示。收入是公屋住戶負擔能力的預警,租金檢討則是那預言書。


近來政府官員多次開腔提及對公屋居民的社會責任、公屋租戶的負擔能力及公屋扶貧效應等。特首表示如有需要會研究給予公屋居民另類消費的選擇;政務司長曾說公屋的福利轉移應被納入貧窮線的框架;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更認為公屋家庭負擔能力有改善,必須按機制加租。


究竟怎樣的公屋住戶收入,才令政府一方面可以接受加租,而另一方面則表示要關注社會責任?公屋作為民生議題,要理性討論,應以數據為依歸。談到數據,政府自然比我們更心中有數。


做研究時日常衡量住戶負擔能力,會利用統計處的住戶收入中位數。不過早前房委會公布每兩年一次的公屋租金檢討,當中衡量負擔能力的是住戶收入平均數,透過針對公屋住戶的入息調查所得。平均數的優點,在於考慮了全部的數據點,有其代表性。文件中計算的收入,雖然剔除了富戶、較高收入的離群組及綜援戶,但足以代表76%的餘下大多數公屋戶。


筆者把過去房委會的租金檢討文件重新整理,根據其計算方法,如附圖示,2015年的公屋住戶每月平均收入超過2萬元,遠超過約1.5萬元的中位數。若不是文件披露,看來心中有數的只有政府及公屋住戶。中位數與平均數的值雖不能直接比較,但圖中亦顯示,代表超過七成公屋住戶的平均收入,其增長率較高及相對穩定。


長遠來看,有兩點可預示公屋住戶收入水平會愈來愈高:第一,租金佔收入比率由2009年的10%下降至2015年的8%;第二,綜援戶佔公屋住戶比例亦同時由23%下降至19%。前者因租金加幅有上限,使到可支配收入愈來愈多;後者因金融海嘯後復蘇的經濟增長及最低工資的明顯幫助,使到收入水平改善。就認清公屋戶的負擔能力是否如想像中的低,而私樓住戶又是否如想像中的高,筆者有以下建議。


先建議林鄭司長可以向後退一步,暫時擱下納公屋福利入貧窮線,先一邊研究剛實施的低收入津貼的成效,從而進一步加強這種既提供福利又鼓勵就業的扶貧措施;另一邊進行計算可支配收入的調查,如考慮成本效益,可善用現有每兩年一次的公屋入息調查,擴大其調查範圍至其他住戶,節省成本。


公屋不應與貧窮畫上等號

再建議梁特首向前行一步,量化收入水平去解釋他所提及的負擔能力。至於增加消費選擇,個人沒有異議,但不能只針對公屋,根據《2014年香港貧窮情况報告》,公屋只佔整體貧窮住戶的41%。既然施政要考慮較低收入的一群,應劃分屋邨、屋苑研究各低收入住戶比例,針對當中比例較高的。公屋不應該與貧窮畫上等號;只着眼於公屋,對住於居屋、私樓及劏房的低收入住戶不公平。再者,從可支配收入的角度,捱貴租或有按揭負擔的私人住戶的負擔能力可以比公屋住戶更低。


公屋戶的負擔能力本身不會存在矛盾,矛盾是在於施政的出發點與立場。出發點為民生才算合情,數據有力支持才算合理,政策研究最好還是以民為本。


作者是中文大學數據科學及商業統計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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