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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秉權:吳克儉訪京所不敢告訴你的……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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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23日 06:35
2016年08月2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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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經常到內地訪問甚至「秘密訪問」(2012年)的教育局長吳克儉上周訪京,表面上是拜會新上任的中共中央委員、教育部長兼黨組書記陳寶生,與教育部進行定期工作會議和交流,並談到港獨問題。


但實際上,在中央的強力意志和吳克儉的「輸誠」下,教育部與香港教育局的交流合作已起了質的變化,香港自治範圍內的教育政策已受到內地愈來愈大的影響。雙方實質的商談項目,吳克儉語焉不詳,沒向公眾透露,媒體沒有報道,內容令筆者深感憂慮。


涉嫌隱瞞的內容包括:

第一,教育部已與香港教育局成立了「會商機制」,每年開兩次會。而今次已是第二次會議,由教育部負責全面工作、高校和機關黨建的副部長杜玉波主持。


香港電台記者曾追問有關會議的交流內容,教育局則「遊花園」地回應指「與國家教育部近年每年均有進行交流,包括工作會議。局方指……雙方認為定期工作會議,有助溝通交流,推動教育發展,促進教師及學生的福祉」。


所談項目是自治範圍內之事

第二,雙方交流的內容,原來見諸教育部網站,議題十分具體,比歷次教育部談及吳克儉的稿件還詳細。公布引文如下:


「雙方回顧了今年年初首次會議以來的工作進展情况,商定今後共同在課程教材、考試評價、教師隊伍建設、政府管理等教育領域4個關鍵環節加強合作,促進教育共同進步。」


先問第一點。回歸19年以來,教育局與教育部首次正式成立了「會商機制」,為何局方不堂堂正正公布?類似政策局與中央部委的交流以往是否多是每年一次?為何現在需要每年兩次?這有否地方向中央工作匯報的意味?


至於第二點,北京與香港今後的具體合作項目:(1)課程教材、(2)考試評價、(3)教師隊伍建設、(4)政府管理。有了這麼具體、明細和長期的關鍵合作項目,兼且要每半年就向內地交代一次,為何吳克儉要鬼鬼祟祟,對香港700多萬人隱瞞?


吳克儉曾重申「教育政策屬香港高度自治的政策範疇」,而兩條《基本法》條文 (第136和137條)亦確保教育政策不受中央干預。可是吳克儉與教育部所談的具體項目,正正是兩條基本法條文皆有列明的自治範圍內之事(見表)。


吳克儉有高超的交流和商討技巧,請問自治範圍的具體項目為何要定期作關鍵環節來跟內地商談?即使只是自說自話、各自為政,請問吳局長有沒有具體和服眾的理由讓人相信貴局能捍衛香港人的核心價值,讓這些政策不受內地影響甚至干預?

在內地而言,涉及主權及領土完整的問題,談都不能談,香港在「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面的事亦應有所堅持,決不能拱手相讓!

2015年1月,港澳辦前常務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曾說「教育局長要隨時接受中央政府及香港社會的監督」。


同年3月,《明報》報道共青團中央第一書記秦宜智在佔中後談及香港的中史課,表示「現在教育部跟特區政府正在進一步地協商,這肯定是需要的」。


今次的合作,未知跟上述精神是否相關?

事實上,在佔運之後,內地已加強研究如何收服香港的教育界。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教授常樂就曾在《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發表〈「後佔中」時期香港教育政策調整問題〉一文。他說要清除佔中後患,必須通過教育政策的調整,這牽涉到「我國教育主權和中央權力的行使問題」。


常樂續指:目前我國教育界普遍認為,教育主權是國家主權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香港教育改革問題並不僅是特區政府的事情,從國家主權和教育主權的角度看,也是中央的事情,香港在這一工作過程中,中央亦應該行使一定的權力;對香港下一輪的教育改革,中央應予督促、協助和評估。


希望吳局長對香港人交代

至於改得有多深,文章強調不是小修小補,而要深入全面,應包括調整和優化教育政策、大學章程、師生規範、出版物及學費等等(不少已是香港正發生之事)。而要貫徹和落實國家在香港的教育主權,則要建立一個兩地執行和協作的全面、有系統和科學的平台和機制。


常樂教授提出的平台和協作建議,未知是否正是教育部與香港教育局的「會商機制」?

以上這些,都是吳局長沒告訴你的。希望吳局長能老老實實對香港人交代。


作者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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