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政府發表調查報告,坦承「哮喘豬」事件涉及人員失職,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承認責任在政府,向市民及持份者道歉,並表示會對受影響零售商發放特惠金。政府處理今次食物安全事故,確認責任清晰明確,未見歷來同類事件拖泥帶水、諉過制度等陋習,應予肯定。不過,調查報告交代事故情况,是否僅止於部門工作人員溝通不足,值得懷疑。事態暴露內地豬隻從運輸來港到檢驗、屠宰過程中,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當局有必要全面清查,以確保食物安全和避免將市民健康置於風險之下。
豬隻尿液樣本須覆驗
「農獸藥組」向「驗肉組」保密
今次事故,涉及部門和流程並不複雜。事故涉及漁護署化驗所(下稱化驗所)、食環署在上水屠房的「農獸藥組」和「驗肉組」3個部門。日常在屠宰豬隻之前,化驗所會把抽驗豬隻尿液樣本的結果通知「農獸藥組」,按程序是「農獸藥組」把化驗結果輸入電腦,通知「驗肉組」。調查報告顯示,當日晚上約9時,化驗所人員口頭通報「農獸藥組」,部分豬隻尿液樣本懷疑有殘留獸藥,需要進一步測試確定;不過,當日「驗肉組」並未收到「農獸藥組」的電腦信息,而有問題豬隻則按既定程序屠宰、衛生督察檢驗後蓋上「政府檢驗」蓋印,陸續運離屠房往各個零售點。
「農獸藥組」為何不把化驗所的初步結果輸入電腦,並通知「驗肉組」,調查報告並無交代,只是歸結為部門之間溝通不足,食環署長劉利群亦認同這個結論。不過,調查報告顯示,8月4日23時55分和5日零時30分,即是35分鐘之內,「驗肉組」曾經兩度向「農獸藥組」查詢尿液測試結果,所獲答案都是「待定」,情况說明他們之間並非沒有溝通,只是「農獸藥組」沒有把化驗所進行覆檢告知「驗肉組」而已。
調查報告顯示在3個時間點,「農獸藥組」的舉措值得注意:一是8月4日21時40分,「農獸藥組通知一名入口商預備扣留豬隻」;二是8月5日零時05分,「農獸藥組指示一名入口商扣留涉事批次的豬隻」;三是15分鐘之後,「農獸藥組通知上水屠房營運商五豐行,須立即扣留涉事批次豬隻」,事態顯示開始屠宰前後,「農獸藥組」就化驗所的初步測試結果,曾經嘗試處理。只是在這3個舉措之間,「驗肉組」兩次向「農獸藥組」查詢測試結果,卻不獲告知。直到1時15分,「驗肉組致電農獸藥組查詢有關扣留涉事批次的豬隻事宜,農獸藥組要求驗肉組扣留涉事批次的豬隻,原因是該批次的檢驗結果有很大可能為陽性。驗肉組立即通知五豐行採取行動扣留涉事批次的豬隻。」這是白紙黑字的紀錄。
未知化驗結果卻蓋印
「驗肉」過程兒戲了
事態清楚顯示,「農獸藥組」就豬隻可能含有殘留獸藥,3次與入口商和五豐行聯絡,在接獲「驗肉組」查詢已經知道扣留豬隻情事,才告知情况。然則,「農獸藥組」為何就可能有「哮喘豬」的事,對「驗肉組」保密?看來並非溝通問題,而是另有文章。調查報告和官員在記者會上,沒有清楚解釋和交代這一點,顯示在追究人為責任方面,當局仍然迴避事故關鍵。
即使「驗肉組」被蒙在鼓裏,不過,在豬隻尿液化驗結果仍然「待定」下,屠房卻已開始屠宰豬隻,衛生督察又進行宰後檢驗,並在通過檢驗合格的豬殼蓋上「政府檢驗」蓋印,然後豬殼被陸續運離屠房。須知道,尿液化驗和檢驗蓋印都是把關環節,審視這種歷程,是否太兒戲了?豬隻運出屠房,市民理應可放心食用,但是當日「驗肉組」確認「哮喘豬」合格並蓋印,由供應商投放市場,顯示把關形同虛設。另外是當日情况,公衆有理由擔心並非僅此一次,而是經常為之?當局需更全面交代,才可以消除疑慮。
今次「哮喘豬」流入市場的原因,包括調查報告披露的信息和資料,「溝通不足」未能全面解釋,因為箇中呈現部門人員與入口商的互動、部門人員之間的關係,夾雜着的一些情况,需要當局解釋。另外,過去市民因為信任政府,對內地來港豬隻涉及殘留獸藥,未有懷疑和擔心;今次事故引起市民關注,若政府公布更多資料,例如歷來尿液樣本抽驗數據等,證明把關機制行之有效,可讓市民知道值得依賴,然後安心食用市面出售的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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